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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一怒冲冠为海豹
“你怎么了?”杜随抱住扑到她怀中哭泣的小花妖说,“别怕,发生了什么事?告诉我。”
向来很倔强的小花妖红着眼睛,泣不成声:“豹豹……”
“抱抱?”杜随很诧异,这孩子今天这么粘人,上来就说要抱抱,还叠音呢,没听它用过叠音啊……
“是豹豹……”睡莲哭得更大声了。
杜随醒悟过来,它说的是那只像海豹的小灵脂兽,因为自己总是管它叫豹豹,小睡莲以为那是自己给它取的名字。
“啊,小海豹怎么了?吃坏肚子了?”杜随也紧张起来,难道自己采错果子了。
小花妖哭着摇头,眼泪横飞:“被抓走了……”
“什么!”小灵脂兽是干什么用的,这山上人估计都知道,别人肯定不会像自己还有闲心养那么麻烦的东西当宠物,那么抓走干什么用,傻瓜都能想到了。
“你先别慌,什么时候的事?知道是谁干的吗?”杜随自己也心急如焚,却努力维持着用镇定的语气问。
小花妖点点头,它当然是知道小灵脂兽会有什么下场才慌成这样,哭个不休,此时听到杜随语气冷静,也勉强止了哭,伸手给杜随看:“一定是猴子干的,我在地上找到的。”
几根赤红的猴毛。
杜随一股怒气冲了上来,咬咬嘴唇,冷然说:“小莲,你别回去,也别跟我来,现在就离开峨嵋,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料理了这事就去找你。”
睡莲本来法力低微,知道自己帮不上忙,擦擦眼泪,点点头,说:“你……你小心点。”
杜随点点头,驾起飞剑,一道剑光,直往后山程龙的炼丹室飞过去。
这峨嵋山上,会炼宝的只有李真衣和李赤,但是会炼丹的很多,尤其是秦蘅和程龙。
秦蘅不至于下作到去偷别人的宠物,何况又有猴子毛,谁干的一目了然。
峨嵋本没什么外人,门禁也不严,杜随轻易便携剑气与怒气冲进了程龙的炼丹室。
石室中,程龙正盘腿在炉前坐着,炉火吞吐,显是炼着什么,程凤的猴子道童人模人样地侍立在旁。
杜随眼睛一扫,就看到旁边放废弃物的托盘里,血迹斑斑,一点白白的小东西扔在那里,软绵绵的,正是自己的小海豹,小脑袋上玻璃般的小黑眼珠罩着死亡的阴罹,灰蒙蒙的,皮被剥下了大半,剔掉了脂肪,底下是惨不忍睹的红红的肉……
只看了一眼,就不忍心再看。
那血肉模糊的东西,真的是自己的小宠物吗?
目眦欲裂是什么样的心情,杜随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感受到了。
出离于愤怒,出离于悲痛,明明早上还在自己手上扭着撒娇的小东西,现在竟落得如此下场……昨天还在跟睡莲说,要小心洗干净了果子再喂它,小心闹肚子……它现在已经能认出杜随,一招呼,就扭着过来了,抬起小小的脑袋,几根胡子晃来晃去……本来以为它是只幸运的灵脂兽,遇到了自己,免于悲惨的命运,从此可以幸福地生活……
到头来,也还是跟自己可怜的同族一样,免不了这样的结局……
杜随身体僵硬,怒火在蒸腾,心里哽咽酸涩,一大块东西堵在胸口,难于呼吸。
“程师兄……,这,是什么意思?”指着盘子里的灵脂兽残骸,冷冷的话,一字一句地冒出来,简直不像是她的声音,带着阴森的怒气。
程龙显然也感觉到了她的杀气,抬头讶然望着她:“什么?”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到了盘子里的残尸,恍然说:“杜师妹是说这个吗?难道是你的?”
他转向猴子道童,厉声说:“你说你能弄到灵脂兽,难道是偷的杜师姑的?”
猴子肩膀颤抖了一下,偷偷往后缩了缩。
程龙瞪了它一眼,对杜随歉然说:“对不起了,杜师妹,我妹子自从上次受伤,至今未能恢复到十分,所以我就想给她炼点丹药补补,缺一味灵脂,这猴子说它能弄来,谁想到……下次我去北极给你抓一只赔你好么?”
赔我?
是啊,在这些人眼里,这只是一味药,他们不会明白什么是心爱的宠物,不会明白我把它捧在手里的欣喜的心情,他们动手的时候,不会觉得小海豹挣扎扭动得那么可怜可爱,还是会下这样的狠手……
杜随觉着自己的心脏快要炸开了,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
一道剑光,带着她十成的怒火,雷霆般卷向旁边站着的道童。
程龙没有想到杜随突施辣手,他从来都觉得杜随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每天被虚荣,金钱,化妆品,约会,车,房,围绕着的普普通通的都市女人,只不过走了狗屎运接触到他们的世界,但骨子里还是一个普通女白领。
他并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决绝。
所以,程龙连放飞剑都没来得及,杜随的剑光已经把那可恶的猴子斩成两截。
一道紫光,拦腰被斩成两截的道童掉在地上,恢复成毛茸茸的猴子的尸体,血,流了一地。
程龙目瞪口呆看着她。
半天才反应过来,指着她颤声说:“你……你居然……”
杜随收剑在背,夷然不惧,冷冷望着他。
“锵”地一声,程龙飞剑出鞘,一道金光卷了过来。
杜随早有防备,紫绡剑挡了上去,金紫交错,光芒耀得人睁不开眼睛,在空中磕出一串金铁之声,煞是好听。
杜随第一次与人飞剑相战,心里不是不紧张的。
但是挟着怒气,仔细操控下,居然一气与程龙的飞剑相击七八十下,不曾露出破绽,两人都升上半空,边飞边战,嫌丹室里空间狭小,都飞了出来。
程龙毕竟多修炼了二百多年,天赋也上佳,剑法也纯熟。实力比起现在的杜随,还是略胜一筹。
杜随被逼得且战且退,不小心,就飞到了那个因为发现金墨的球鞋,她转悠得最多的悬崖。
程龙久战不下,心里焦躁,用尽力气一击,把杜随震退一步。杜随只觉得一股大力,猛地一震,五脏翻腾,嘴里涌上一股咸味,知道是血,一咬牙咽了回去。
已经到了悬崖边上,没有可以指望依靠的人,金墨不知所踪,她知道一切都要靠自己……
程龙趁她退后,抽手祭出一件法宝,金光灿灿,霞气千条,朝她罩了过来。
杜随没什么法宝,只有耳朵上的七宝珠,连忙取下应敌,一片白光,对上那金光倒是丝毫不弱。
两人法宝对法宝,剑对剑,僵持不下。
杜随虽然修行日浅,但底子扎实,又经过金墨祭炼,法力并不匮乏,僵持也不算吃力。
她心里暗暗打算想个出其不意的法子,正寻思的时候,突然侧面一股大力袭来,自己对手的剑也似乎威力大增,她一下再也稳不住,被撞得往悬崖下飞去。
紫绡脱手,又飞回来护主,杜随几乎无力掌控,只看见崖上阴着脸的程龙,和不知道何时赶来的,提着剑,咬着牙,苍白着脸的程凤。
杜随的身子直往崖下坠去,却无力驾上飞剑,程龙程凤只是冷眼看着,似乎要看她摔死才遂了心愿。
杜随无计可施,想起某些武侠剧情节,便提剑用力往悬崖壁上刺去,以求稳住身子,不料一道白光从壁上射出,将她卷了进去。
杜随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四十一章山中
杜随醒过来的时候,没觉得哪里有不舒服,但是身子下面硬梆梆的,硌得生疼,一摸,是硬硬的岩石。
记得是一阵白光把自己卷进来的,白光并不霸道,说得上中正柔和。
黑压压的,一点光也没有,杜随夜视能力并不好,看不大清楚,便摸索着往前走。
看情况这是个岩洞,杜随想起武侠,这不会是个藏着秘籍仙器的山洞吧?
往前走,一,二,三……十步,碰到了岩壁,看来这边不对,到头了。杜随想起来打算弄个光球出来,却发现失败了……
居然没有办法发出一个光球,这可是十五岁就会了的技能。
杜随默然无语,估计这是个有什么禁制的所在,说不定是峨嵋重地。
罢了,只好摸黑了。
右转三十度,继续往前走,一,二,三……九步,又是石壁,到头了。
再转三十度,一,二,三……八步。
继续,……七步。
六步。
五步。
……
等到三步就碰壁的时候,杜随回到原地,伸手往外摸,却摸不到石壁,终于明白:这是个阵法。
想不到别人掉下悬崖都是得遇名师,寻得秘籍仙药神兵,自己却如此倒霉,遇到禁制阵法。
杜随的数学虽然可能比不上金墨,但是绝对不差,可要是说到阵法,那就一窍不通了。
又是禁制又是阵法,这里该是有些好东西的,自己却无福消受了。
呆在原地想了片刻,没想到什么好法子,杜随不死心,又打算继续试试,便又往前试探着走。说也奇怪,刚才三步就碰到的石壁,消失得无影无踪,竟是畅通无阻。
杜随心里知道有问题,但还是忍不住往前走的诱惑。
……
不知道走了多久,杜随只觉得两脚又酸又痛,平时还算充沛的法力此刻无影无踪,她疼痛难奈,把脚上的鞋脱掉,扔在地上,冰凉的石头赤脚踩在上头很舒服,她提起了一些气力,继续往前走 。
走啊走啊走,似乎人生中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做,竟似只能一直走下去,走得脚软筋麻,腹中雷鸣,头晕眼花,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长时间,到后来,竟似要想一想才能想起来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倒好像出生以来都是在这黑暗里,活着就是为了走路一般……
突然间,脚下踩到什么东西,机械的运动里突然出现一个东西打断,杜随清醒了些,停下脚步,蹲下身子摸了摸,是……一双鞋。
凌乱的一双鞋。
正是自己的。
杜随突然间像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软在地上。
其实心里早就知道不对,哪有无穷无尽,一直走不到头的山腹,可是直到真的找到自己的鞋,才明白可能一直是在绕圈。
而这也是阵法很常见的作用。
杜随又累又饿,心中绝望已极,忍不住坐在地上,轻声啜泣起来。
突然,一只手从后面握住了她的手臂。
杜随吓了一跳,忍不住惊叫一声。
手的方向传来一声“咦”,然后一个对此刻的她来说动听无比的声音说:“是你?”
金墨!
真的是金墨!
杜随心中狂喜,纵身跃到他怀中,紧紧搂住。
金墨从未见她这般热情,黑暗中不自然地绷紧了身子。但随即也反手搂住了她。
“你怎么找来这里了?”清清冷冷的声音此刻都没变。
杜随突然想到会不会是阵法惑人,变幻出自己想要见到的人,倒要检查一下,便伸手在他身上摸索起来。
金墨一把捉住她的手,声音有点尴尬:“你……做什么?这里不方便,出去再说……”
杜随一愣,醒悟过来,又好气又好笑:“我哪有做什么?你别瞎想。”
金墨没说话,身上略用力一带,杜随猝不及防,被他带得跌到他身上,一时挣脱不开来,金墨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摸到她脸上。
纤细却有力的手指,指尖微凉,在她脸上轻拂而过,却又似起意要停留,杜随挨在他身上,忍不住心中怦怦直跳。
手指停留到她的颊与颈的交界,金墨才低声问:“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杜随想了想,笑笑:“你还好意思问我,你自己也不说一声就跑出来,害我好找。”
金墨沉吟不语,虽然黑暗中看不到,杜随还是可以感觉到他认真看着自己,很久才有些疑惑地问:“我……我没想到,没想到你会介意,会出来找我。”
杜随心里一痛,也说不上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些微疑惑的语气下隐藏的东西,忍不住低下颈子,思考一番后开口说:“我自然会介意,你跟我住在一起,是我的男人……也许你对此无所谓……”
突然金墨伸手捂住她的嘴:“我是你唯一的男人,你也是我唯一的女人。”语气并不含情脉脉,倒像在陈述一件很客观的事情,就好像说“我欠了你一千块钱,明天还你”
然而杜随此刻听了,心中还是忍不住一甜,心潮起伏,抬头看他,终究是漆黑一片,忍不住叹气说:“这句话你该留着出去再说,我想看看你说时的神情。”声音里带了些笑意。
金墨听出她的笑意,“哼”了一声,不肯再理她。
杜随知道他的脾气,不再调戏他,但是心中始终是甜甜的。便直起身,把自己如何找他,如何去问妖怪们,英招如何送她来了峨嵋,自己如何在峨嵋修行,甚至李真衣送她满月镯的事情都一一道来。她不想让金墨去责怪妖怪们泄露他行踪,还故意说妖怪们不肯说出他去向,自己如何逼迫云云。
突然想起来:“里面有个雉鸡精,妖妖娆绕,很是讨厌,你回去吃了她。”
金墨漫不经心点点头。伸手摸了摸她手臂上的满月镯,又“哼”了一声,说:“雕虫小技。”
杜随笑嗔他:“自然不能和血圣兽大人比。”
金墨突然拿出两颗拇指大小,有着昏黄光芒的珠子,“和这个比也是雕虫小技。”
一瞬间,杜随终于能够看清,周围的石壁,不过是个充其量两百平米的山洞而已,自己居然走了这么久,那两只被遗弃的鞋,就无精打采地横在面前。
昏黄如油灯的珠光下,金墨俊美的脸有着一种异彩,薄薄的嘴唇坚毅的形状动人异常,令人心悦。
“这便是妙心珠?”
金墨点头:“这东西很厉害,此地的禁制也很精妙,能引别人的力来反击,我费了这么久时间才将这个收服。”神色间很有点志得意满。
“不是一颗吗?”
金墨摇头:“是一对。”想想递给她:“送给你了。”
杜随吃了一惊,说:“回去再说吧。”
“也好。”金墨把珠子收起来:“你又是怎么找到这里面的,这可不容易。”
杜随想起小海豹,心中黯然,但是却不可以告诉金墨实话,以金墨的脾气,定要杀了程龙程凤的,到时候和峨嵋就没法善了了,自己还想过窝在闹市自己的公寓里的惬意生活,不想与天下为敌,程家这对“龙凤”是没法动的,只能暗地里想点办法害害他们。
来日方长,不用着急。
想到这里,她笑吟吟说:“和峨嵋的同门在上头切磋,一不小心就掉到这里了。还真巧。”
金墨点头说:“我们出去吧。”说着拉住杜随的手就往外走,杜随跟着他,也不知怎么绕了几圈,就看到前面有光亮,出口露了出来。
“啊,这里明明没有出口的啊。”杜随正诧异,被金墨一拉,凌空而起,不知怎么就出去了,眼前花草山水,正是那个山谷。
此刻山谷里却不是没人,李真衣,她两个徒弟,秦蘅,李赤,程龙程凤都在,似乎正到处找着她的踪迹。
突然看到杜随出现,第一个是南宫妍妍发现的,扯着李真衣的衣袖说:“师父,快看!”
李真衣回头看到杜随好生生站在面前,喜动颜色,但随即又看到她旁边的金墨,一时大家都寂然无声。
第四十二章回家
看到昂然站在杜随身边,冷眼看着众人的金墨,峨嵋众人一时既无人上前,也无人说话。
还是李真衣走上前来,对杜随说:“随儿,你没事?太好了。”神色间颇有几分喜色。
杜随微笑说:“师姑,这里有个阵法,把我给吸进去了,幸而,”看了一眼金墨,装作扭捏状说,“幸而他算到我有事,前来搭救。”一边还死死攥着金墨衣角,坚定不移地传递着“不许轻举妄动”的意思。
她故意说金墨是为了救她来的,隐瞒掉他来的目的是偷妙心珠。
“哦。”李真衣注目看了金墨一番,却并不理会,转向杜随继续说:“龙儿凤儿说你跟他俩切磋,不慎掉下山崖,可把阿蘅急坏了,急急赶来找我,大家找了你两天了。”说着又看看山壁,“方才不觉,现在可以看到这里有仙气外泄,只怕是门中长辈所作的禁制。”
杜随点点头,又冷冷剜了程龙程凤一眼——这两个也不敢说私斗把她击下山崖,倒和她说的正好一样——程凤低着头好像没看见,程龙不屑地扭过头,看到金墨冷目望着他,僵了一下,对李真衣说:“师姑,这个孽畜就是……”
杜随感觉到金墨虽然仍然维持着冷冷的状态,但是似乎“噌”的一声,头上燃烧起三丈高的无形之火,即将爆发。
幸好李真衣呵斥了他一声,不让他再说下去。
杜随也出了一身冷汗,牢牢抓住金墨不松手。
旁边南宫妍妍还在好奇地问:“这是谁呀,是杜师妹的丈夫吗?”却没人理会她。李赤拉了她一下,不让她继续说下去。南宫妍妍看到李赤私下拉自己,却芳心暗喜,也顾不得好奇杜随的事情了。
杜随拉着金墨,对李真衣微笑说:“师姑,多谢您和秦师姐,李师兄对我这阵子的照顾,他既然来找我,我就和他回家去了。”
秦蘅一听这话,却是既意外又着急,说:“杜师妹,你真要跟他走?留下来一起修炼岂不甚好?”
杜随还是微笑着:“秦师姐,谢谢你的好意,但小妹天资有限,也不是耐得住仙山寂寞的人,还是要跟他去。”
“可是他是,他是……”
杜随连忙打断她,开玩笑,血圣兽大人的怒气能控制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不能再让他听到种族歧视类的言语:“小墨他虽然与我不是同类,但是我二人刚才已经决定要成婚了,小墨很厉害,但是现在也并不是很热衷杀戮,我也会约束他,不让他造下杀孽,我们过我们的日子,只要别人不来打扰我们,我们也会安分……”这番话软中带硬,自然是表示了自己想好好生活,不会惹事,也是警告峨嵋众人不要妄图来对付金墨。
秦蘅还想说什么,却被李真衣拦住,李真衣轻叹一声,说:“随儿,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既然这是你的选择,我们也不勉强,你去罢,只要你们不惹出事来,自然不会有人敢去招惹你们。”
杜随颇感意外,为这位师姑的深明大义暗自庆幸,真心诚意对李真衣行了礼,说:“师姑,您是令我真心钦佩的长辈,只恨不能长在您膝下听从教诲。”
李真衣也有几分感伤,久久不说话。
李赤这时发话说:“杜师妹,时候不早了,你既然要走,这就同……”说着俏皮地看了金墨一眼,语中含笑说:“妹夫走罢。”
杜随虽然皮一向是厚的,此刻也忍不住微微脸红,笑道:“谢谢师兄了。”又对李真衣等行礼说:“师姑,师兄师姐们,小妹告辞了。”
说完扯扯金墨,金墨微微点头,挥手同杜随便升到天上。
他今天表现极好,一直站在旁边一言不发,连偶尔侮辱性的话都没有发火,虽然一直冷冷的当做面前众人不存在,但是对于心高气傲的血圣兽,也算是做到底线了。杜随觉得很是欣慰,可见金墨也不是完全不明白自己的处境立场,也还是愿意屈尊纡贵为自己作出一些小小牺牲。
想到这里,杜随握着金墨的手就多了些温存。不过金墨似乎在想着什么,没有注意到她的举止。
以前杜随不会飞,都是金墨带她飞,今天杜随忍不住想显摆下自己的驭剑术,便放出剑来,纵身上去,金墨歪歪头看着她,眼中神色也说不上是好笑还是嘲笑。
杜随被他的神情激起好胜心,全力以赴,催着剑流星般疾驰,她本没有飞过这么快,此刻掌握得倒也不错,至少没有露怯,心中就有些得意。
金墨始终不疾不徐跟着她,杜随得意地看着他说:“怎样?”
金墨宝石般的眼睛闪动了一下,语气里带着可疑的笑意说:“不错。”
杜随得意地抚剑说:“我如今也能斩妖除魔了,当年那两只美人蟒,如果遇到今天的我,可就尸骨无存了。”
金墨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美人蟒,嗯,好久没吃了。想不到你倒是一直记得。”
杜随脸红不依,跟他闹起来。
两人笑笑闹闹便回到了家里,这个家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回来,家具都积了一层灰,杜随勒令金墨和她一起大扫除,金墨表示了一下不愿意,被杜随威逼利诱,只好挽起袖子,两人吭哧吭哧又拖地又扫地,又是擦桌子又是洗衣服,折腾了半天,才让屋子恢复到以前模样。
这一番折腾,连血圣兽大人都累得坐在地上,嘀咕着抱怨说:“居然让我做这个,明明用法术一下子就好了。”
杜随挽着袖子,两手叉腰:“不行!如果那样我何必回这里,继续住在山上或者跟你住洞里好了。这是我想要的生活,什么也不能改变。”
金墨大怒:“谁说我住洞里了!当我是兔子吗?”
杜随诧异:“原来血圣兽不住山洞?那请问你在哪里做窝?——顺便提醒一下,兔子住在地洞里,不住山洞,住山洞的动物很多,包括我们人类早期,不需要觉得自卑。”
金墨怒火不减,昂起头高傲地说:“我是大地的主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家,不需要做什么窝!”
杜随嗤之以鼻:“原来是家无恒产,居无定所之辈,有什么好得意的!”
金墨怒不可遏,直到把大逞口齿之利的杜大小姐按到床上求饶才出了口气。
杜随第二天还要处理事务所的棘手问题:怎么向事务所的人,尤其是合伙人交待自己失踪这几个月。
合伙人确实很有理由怒,他是出资方,利用杜随的名气和实力,双方各取所需,虽然他也常常不在,但人家才是真正的老板。突然找不到杜随,都去报警了,幸亏杜随到了山上曾托英昭给自己的父母传个消息,她父母跟事务所打了电话说她短时间回不来。
杜随主动要求下降了自己的分红比例,再三道歉,至于合伙人问及她这段时间去向,杜随故作神秘摇头说绝对不能说,让他自己去兴致勃勃发挥想象力。
杜随把自己的分红比例从30%降到了15%,表示说自己以后可能天天上班,也可能会消失一段时间当甩手掌柜。
杜随的合伙人是个精明合理的人,最后还是同意了。
杜随又把手里的case都浏览了一番,一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家。
回家看到金墨在捣鼓妙心珠,看到她回来,高兴地说:“我终于弄懂怎么用这个了。”
第四十三章时空之旅
杜随看到金墨高兴的模样,愣了一下。
穿越时空,是一件在现在被人yy了无数次的事情,仿佛吃萝卜白菜一般轻易,可是想不到强大如金墨的存在也对此没有法子,硬是吃了很多苦头,弄来了这一对妙心珠。
妙心珠究竟有什么妙用,杜随并不知道,一个人类可以做出连血圣兽也做不到的事情,可见人类不愧为万物之灵,自身虽然弱小,却富于智慧,擅长制作工具来弥补自己的孱弱。足以值得我们骄傲。
不过细想起来,究竟什么才是穿越时空呢?
人真的能回到过去的事情里面去?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如果过去改变了,就会有不同的未来,那么我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又到哪里去了?如果我回到的是昨天,那昨天的我还在吗?如果在,谁才是真正的我?
这并不是进入到一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世界,玩一场游戏那么简单的事情。
“金墨,”杜随郑重说,“你曾经见过谁穿越过时空吗?”
金墨抬头看她,摇了摇头。
“听说过谁成功过吗?”
仍然摇头。
“如果真的可以,你要去哪里呢?”
这次倒是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去航海时代了。”
杜随默然,原来真的还在惦记那游戏……
不过,金墨,你不想回到你威风凛凛,纵横无敌,自由自在的那个时候吗?
不想回到还是真正的血圣兽的时候吗?
不想回到还没有被杀死,没有被背叛的时候吗?
杜随笑笑说:“那咱们准备准备去吧。”
金墨皱眉:“不是咱们,只能一个人去。”说着把妙心珠给了杜随一颗,“我拿着一颗去,你拿着另外一颗,留在这里,等你想要我回来的时候,用法力催动这个,我就回来了。”
杜随一惊,他竟然要自己一个人去。
她不怕分离,可这是穿越时空的分离,如果一不小心,从此就迷失在时间洪河里,永生不能再相见。
为什么金墨可以这么轻易做出这样的决定?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分开。
之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是因为他终究不是人?
还是因为自己终究陷得比他深了?
或者是他对他自己的力量太自信?
杜随一时心中纷乱,患得患失,自怨自艾的心也都起来了。
金墨完全没想到那么多,只是兴高采烈把珠子往杜随手中一塞:“你把法力输进去试试,我去隔壁,你起念默想让我过来就行。”说着就跑到洗手间去了。
杜随无奈,依他试了一下,只见五彩光芒一闪,金墨也没穿墙,也没飞行,甚至也不是瞬移,就出现了在她面前。
金墨很得意,扬了扬妙心珠说:“怎么样?”
杜随面露愁色:“这只是空间传递,又不是时间,你怎么知道一定可以?”
金墨不耐烦了:“我知道一定可以,你只要听我的就行了。”
杜随有些恼怒,又有些黯然,不过金墨从来不曾进化到可以体会这样细微情绪,不由分说,盘腿坐下,握着自己那颗妙心珠,也没见怎样动作,又一阵五彩强光,杜随几乎要遮上眼睛。
等到强光散去,杜随一看……
金墨还在。
…………
但是似乎陷入深深的熟睡中。
杜随上前摇他,毫无作用。
看看他白皙漂亮,还有点可爱的面颊,杜随咬咬牙,做了一件从来没做成的事情:狠狠地掐。
果然,还是毫无反应,看上去还傻傻的幸福状。
继续掐。
直到金墨脸上布满月牙状指甲印子才住手。
原来是只有灵魂穿越。
或者说得高级点,元神穿越。
杜随释然了一些,这样才符合能量原理吧。
支着下巴颇想了些玄而又玄的问题,外面天色就黑了。
杜随决定实验到此为止。
握住手上的妙心珠,杜随催动法力,默念要金墨回来。
这次果然费力了许多,甚至有股强大力量似乎要把自己拖出身体。
好容易把持住,终于五彩光芒闪起,又熄灭,对面已被掐成猪头的金墨睁开了眼睛。
他居然没发觉脸上疼,怔怔发了会呆,开口说:“之前带回来的龙蛋呢?”说着起身找了半天,终于在旧旅行箱里找了出来,抱在怀里,脸上神情竟有几分似叹息。
杜随惊讶之极。
金墨宣布说他要把这蛋孵出来,不遗余力。
杜随追问之下,金墨终于说出了原委。
原来一心要去体会真正的航海时代的金墨,准确说是金墨的元神被妙心珠的力量带了过去,但是着陆地点是在海洋里。
当然,元神也不怕水。
可是这样巨大的能量波动却引来了这片海洋的主人的注意,这里是北海,主人当然就是北海的龙。
元神一般人看不到,龙是能看到的。
如果金墨是连身体一起穿的,自然不用害怕,可是元神却什么法力都没有,只好逃窜。
这恐怕是血圣兽有生以来第一次逃窜。
北海的龙自然紧追不舍,两人,不,两只动物风驰电掣,一逃一追,来到了直布罗陀海峡。
这是地中海的入口,地中海的龙自然不能看着北海的龙犯禁不管,两只龙就大打出手。
金墨趁机逃脱。
然后就被杜随弄回来了。
可怜血圣兽大人要去视察航海时代的风俗人情,被欺负了不说,除了海里的鱼虾蟹蚌,海龟水母,只见到了两只龙,连一个人影子都没看到。
杜随看着金墨怀里的龙蛋,叹了口气:原来地中海里那条倒霉的龙竟是被金墨连累的,最后还所托非人,撑了那么多年,硬是又把后代的希望寄托到这不负责任的血圣兽身上,还没出来的小龙差点被当预定好的夜宵。
一啄一饮,莫非前定啊。
也不知那龙上辈子欠了金墨什么。
金墨发觉到穿越不能带着自己的力量一起,对妙心珠的兴趣就跌到了谷底,不过还是怀抱龙蛋,懒洋洋地问了一下杜随:“你要试试吗?”
杜随认真想了想,还是点头。
有了金墨的前车之鉴,杜随走到卧室,上了床,盖上薄被,才对着手里的妙心珠用力。
金墨让她默想要去什么时代,杜随想来想去,觉得穿越太多,竟倒了见所有古代名人的胃口,一时间脑子里只出现了三个字:“随便吧”。
突然间轻飘飘仿佛灵魂离体,一股巨大的引力让她天旋地转,五彩光芒强烈到能刺瞎人的眼睛……
等到一切平静下来,杜随从漩涡中挣脱,发现自己轻飘飘着地,落在暗红的,磨旧的,有些地方已经掉了漆的木地板上。这种木地板是整块的木条,从屋子这边铺到那边,很有点粗犷的精致在里头。
似乎是五六十年代的风格,高高的屋顶受了苏联的影响,但是,家具大都还是旧式红木的,屋子里阴阴的,外面的爬墙植物挡掉了大部分的阳光。
这……难道我只穿越了这么点时间?
杜随郁闷地想。
我虽然说随便,也不是说就要找个我很不喜欢,一点兴趣都没有的时期啊。
第四十四章回外婆家
房子倒是挺宽敞,杜随轻飘飘往前走,似乎都无人,过了客厅,还有几间卧房,这到底是五十年代,还是六十年代?
窗口望出去外头静静的,并没有想象中大跃进之类的热火朝天的模样,只看得见植物葱茸,已是近傍晚的时分,外面不远处有条小路,偶尔有下班的人路过。
杜随想看时间,墙面上古色古香的一面钟:四点半。
原来还没到晚高峰。
这家应该没人罢。
杜随对这个时代并没丝毫兴趣,不过既然来了,还是决定出去看看,就当另类观光好了。
正在找大门,突然一个房间有点动静传来。
原来有人在家啊。
不知不觉,被好奇心驱使着,杜随走到了声音传出的房间门口,习惯性伸手去推门,手却穿透了门,接着身体也透了过去,杜随第一次体验到这感觉,心里觉得怪怪的。
窗口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上。
杜随走近一看,只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长得颇为清秀俊美,一头长长黑色直发,可惜的是必须坐在轮椅上,这样一个花样的女孩儿。
这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衬衫,样子虽然老,质地却很好,在这种时代,应该是说明她家家境还不错。
轮椅很笨重,工艺粗糙,也很简陋,但是在那个时代,大概已经十分难得。足见家人对她的关爱。
杜随低下头看她的腿,两腿俱在,细细瘦瘦地藏在两条空荡荡的裤子里,看不出什么问题。
细看下来,这女孩子长得竟然和自己有七分相似,只不过更清瘦些,下巴尖一些,脸色苍白些,神情气质也不大像。
不过眉眼轮廓倒真是差不多。
难道……杜随古怪地想,这是我的前世?
我前世是个残疾人?
突然,那女孩一脸欣喜地回头:“姐姐,你回来了?”
门打开了,一个二十出头,扎辫子,脸色十分健康,穿着蓝色布衬衫的女孩探进头来,笑着说:“死丫头,耳朵那么尖,本来还想吓你一跳。”
轮椅上的女孩高兴地笑了。
“爸妈他们还没回来?你等着,我去做饭,饿了没?”蓝衬衫女孩忙里忙外,十分利索。
这个女孩也高兴地费力转动着轮椅,跟着她姐姐跟前跟后。
然后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哥哥都下班回来了。家里一下觉得狭窄起来,十分热闹。
饭菜做好,满屋飘香,一家人围着饭桌,吃得和乐融融。
杜随坐在一张藤编的沙发上,托着下巴看着这家人:那个姐姐她看着也异常亲切,似乎。
金墨一直也不招她回去,也没人能看见她,就算她在沙发上横躺,打滚,前翻,后翻,也没人看得见,也没人理会。
杜随百无聊赖起来。
突然,那个一直管女儿们叫“大丫头,二丫头”突然正经起来,对大女儿说:“兰芝,你……”
杜随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也没听真切后面说什么。
这个名字……
兰芝,是自己的外婆的名字。
对了,外婆说过,自己有个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不能行走的妹妹,后来奇迹般治好了,跟着自己的老公去了贵州,三十多岁,不到四十岁的时候就早早去世了。
原来,自己的穿越竟是来参观外婆的青春时代吗?
杜随终于也感觉到了什么叫满头黑线。
真傻啊,还在想什么前世,难道前世今生容颜就会相似吗?说不定是个男人呢。
容颜相似,不应该是血亲吗?
金墨还不叫她回去。
这时代也没什么娱乐,饭后又没有电视,爸爸居然拿出一本巴尔扎克的给大家念听,三个已经成年的儿女乖乖围坐在灯下,听爸爸念。
这场景在充斥着电视,动漫,电影,游戏,网络的时代来的人看来,简直单纯得难以想象。
但是,那个爸爸念得很认真,那三个大孩子听得也极为用心,随着抑扬顿挫但有些低沉的朗读声,空气里都渐渐弥漫起一种叫人心动的温暖空气,干净,明朗,如同秋夜的桔色灯光,如同在刮风的时候突然忆起已经渐渐消失的旧时光,如同妈妈年轻时曾经用过,如今已经收起来作了搁物边桌的缝纫机。
杜随忍不住也侧耳倾听起来。
虽然是已经看过的书,还是听得津津有味。把心都沉浸进去,想起了小时候父亲给自己买的童话书,因为认不全字,很多字都是跳过去踩的,弄得一知半解。
一晃那么多年过去了啊。果然是时光不在,转眼间自己就会要三十,四十岁了。明明七八岁时候的事情还记得清清楚楚,明明高中时代还像在昨天一样。
而外婆,记忆中始终老态龙钟,满脸皱纹的外婆,竟然也有过这样怒放的时候,也有过这样象牙般的皮肤,明亮如星的眼眸,鲜花般的嘴唇。
杜随的心贪恋起来,竟然开始担心不等听他念完,金墨就会把自己叫回去。
好在并没有。
时间悄悄溜过去,一个中篇念完,已经十点半,那个爸爸合上书,喝口茶,伸了个懒腰,“晚了,睡觉吧。”
于是孩子们轮流去洗漱刷牙。
做父母的在灯下慈爱地笑,温暖互视。
杜随突然想起外婆说过她爸爸家成分是资本家,文革时被关过牛棚,受了很多苦,早早去世。
举目看看现在如此和美的家庭,想到也许几年后就要家破人亡,心里刺痛起来。
灵体感觉不到困乏,但是杜随也觉得不自在起来,这就像到人家去作客,主人家都要睡了,自己还赖着不走,实在不好意思。
可是现在走不走,也不是杜随说了算。
暗骂了金墨无数遍,杜随想了想,还是跟着轮椅上的……嗯,那个,应该叫姨婆,回她房间去了。
外婆来帮姨婆上了床,盖好被子,但是可能因为白天没有工作来消耗体力,她并不困,在自己姐姐走了之后,又坐起来,倚在床头,若有所思。
等到全家人都睡了,熄了灯,慢慢进入梦乡,这位小姐还无意睡眠。
就在杜随越来越焦躁的时候,床上的这位轻声,迟疑说:“你……你在吧?”
杜随心里一跳。
而年轻的姨婆终于鼓足勇气,果断地说:“你在,我知道,快出来吧。”
难道,我们家通灵是有遗传基因的?杜随心想。
正想走到她面前,姨婆又说:“昨天,帮我盖被子的人是你吧?”少女轻柔而清朗的声音美丽如轻轻洒满这屋里的银色月光。
不知道为什么,杜随觉得这可能是这个残疾的女子这辈子所能发出的最美丽的声音。
就像鸟儿们在求偶时才能唱出最宛转动人的歌。
随着这句话,一个人,不,一个人形的东西慢慢从银色的月光中走出来,身上也闪烁着银色,如同诞生于这月光中,后面半截跟出来的是马的身体,还带着一对羽翼,蓝色的长发,俊美如天神的面庞,四蹄轻踏,无论是人的部分还是马的部分,每一块肌肉都完美如同大理石雕塑。
床上的女孩睁大眼,如梦如幻。
可惜这么浪漫的时候,旁边还有个看不见的灵魂参观。
杜随苦笑:老熟人啊,是英招兄。
难道说英招死去的恋人,竟是自己的姨婆?
看来自己不能叫他英招兄了,竟应该叫姨公?
英招轻轻走到她床前,说:“我这样子,你不害怕么?”声音低柔,和杜随听惯的爽朗带笑的声音不同。
杜随自动归结为英招发情的声音。
床上的女孩毫无惧意地抬头仰视着他:“你会射箭吗?”
英招不解地看着她。
“你这样子啊,再配把弓,就漂亮死了。”
英招望着她,目光柔和。
难怪,杜随想,那天自己仿佛说了类似的话。
“爸爸讲的希腊神话里,所有人马都有弓的,明天我求哥哥给我找块好木头,给你做把弓,以前我爷爷还在的时候,我在家里无聊,爷爷教过我。”
两个彼此有情的异类,开始无意义的絮絮低语。
杜随在旁边边观赏边感慨生命的奇迹。
突然,英招一招收,一道银光,杜随还来不及反应,便被英招抓到手中。
“你看够了没有?”英招冷笑说,对这杜随,方才的温柔顿时无影无踪了。
姨婆诧异起来,有点惊慌地说:“你在跟谁说话?”
英招顿时回复温柔语气:“一个闯进来的小鬼魂,不用害怕,我这就帮你料理掉。”
杜随突然被擒住,也颇有几分惊慌,奈何现在英招又不认得她,也不会相信她是血圣兽的某某人,难以求情,总不能说我是床上这位姑娘的姐姐的外孙女,穿越时空而来?
但是听到英招说她是鬼魂,杜随也不禁气结:“你哪点看我像个鬼魂了?”
英招听了这话,仔细打量一番,惊讶说:“居然是生魂?你是修真者吗?……不对,你虽是修真者,却还没到修出元神的地步……”
杜随苦笑说:“英招兄,我不是坏人,跟你这位心上人还有些瓜葛,你放心好了,唉,反正你日后会见到我的。”
英招听到她一言道破自己来历,说话又有些奇怪,不免有些色变,正想细问,眼前便是一道五彩光芒,手中奇怪的灵体就不见了,便是想拦阻,也无从拦起。
而杜随这边,只觉得一道熟悉的巨大引力,耳中还听到自家姨婆娇声问怎么回事,眼前一亮,自己已经回到家里,面前是金墨赫然竟有些带汗的脸。
自己回到身体里了。
金墨拿手背擦了下汗,松了口气,抱怨说:“这破玩意儿不怎样,你的灵体太弱了,我费了差不多一小时劲,才把你弄回来!”
好险,杜随也出了冷汗:幸好还能及时弄回来。
金墨有些恼火,夺过杜随手中的妙心珠,连同自己手里的,就要扔到窗户外头去。
幸好杜随很是了解这位仁兄的性格了,连忙伸手夺回,嗔道:“不要给我好了,怎么说也是个宝贝,岂可浪费?”说着想起来,把梳妆台抽屉打开,把自己收集的灰色史来姆球,淡蓝色水滴状的美人鱼之泪,金墨吃剩下的碧玉菊花螺,类送的一小袋忘忧草种子统统拿了出来,和两颗妙心珠放在一起,说:“我要拿这些穿个项链。”
说着又把自己耳朵上的七宝项链取下来,说:“我这个就做项链坠吧。”
金墨好奇地凑过来:“你学了炼宝了?”
杜随脸一红:“没有。”也是,总不能把这些天材地宝都穿个孔挂起来吧?
“我找李赤师兄去。”
金墨一听,顿时黑了脸:“找他做什么?我也会炼宝!”
杜随侧躺在床上,手撑着头,悠闲地望着忙碌地把珠子们摆弄来摆弄去,认真做着炼宝准备的金墨。
金墨和自己,英招和姨婆,甚至包括黑玉和他老婆,果然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不过,金墨对自己说不许老,不许死,逼着自己修练;而英招却默默陪着姨婆在遥远的地方过着普通人的生活,陪着她老去,死去。
果然妖和妖的性格,也是大不相同。
究竟哪种爱,更加美丽?
第四十五章杜大小姐置业
第二天,杜随想起了她的执事,可怜的小睡莲,决定把睡莲弄回家来。
她跟睡莲是签过协议的,很容易就能把它召唤来。她还从来不曾召唤过睡莲,这次是第一次尝试。
当时让睡莲做自己的执事,按照峨嵋的规矩,所有收入峨嵋服役的妖都必须有主人的印记,所以签订主从条约是必要条件,幸好如此,现在召唤起来很方便。
签约的时候,杜随的手腕上多了一片小小的花瓣状粉色印记,通过这个,就能召唤睡莲,不过召唤的时候睡莲被强制带到这里来,总是对身体有点不好,所以杜随轻易也不想使用。
高等妖怪会空间法术的,其实不算太少,比如说金墨,连汽车都能带着瞬移,但是非施术者本人,若是别的生命体被瞬移,都会有些不良反应,所以金墨从来不带着杜随瞬移。
此时一来也没别的办法,二来这妨碍也不至于太严重,所以杜随就决定还是使用一下。
法力透入印记中,感觉似乎钻入一个无边无际的空间,寻觅片刻,便有微弱的回应,循之而去,抓住,往回飞撤,一股巨大的冲力,杜随看到自己的印记中冒出大丛的荷叶枝蔓,最后,睡莲自己,“嘭”地一声,跌坐到地板上。
跌下来的,不是变化出的那个美女,而是睡莲的原形,小小的,看上去漂亮小男孩的模样,但是加了一双漂亮的翅膀。那翅膀现在正无力地扇动着,睡莲自己,也小脸苍白。
杜随心疼它,连忙上去把它抱起来,说:“你没事吧?”
小花妖又扇动了两下翅膀,无力地说:“有点头晕。”
杜随歉然说:“我离得太远,又没地找你去……”
小花妖摇摇头:“没事,这个没什么大不了。”
“之前委屈你了,你就在我家住下来,安心修练吧。”杜随给了它一个大大微笑。
睡莲十分高兴,搂住杜随脖子,欢喜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这一瞬间,金墨正好推门进来,他是在学校感觉到杜随这边有灵力波动,赶回来看个究竟的,结果一推门,就看到这一幕,脸色不免就沉了下去。
杜随连忙对睡莲使了个眼色,连忙说:“它是母的!”
睡莲本来还想配合变个美少女,听了这话,本来变了一半的胸也泄气一般变了回去,气道:“什么公的母的,谁是母的!”
金墨黑着脸走过来,伸出两个手指,把小睡莲提了过去,杜随本不想给他,可还没有反应过来,睡莲已到了他手中,看他两只手指提着睡莲的翅膀,晃来晃去,不由紧张,说:“你别弄伤它!”
金墨本来有些吃醋,此时也不禁又好气又好笑:“什么母的?难道我不知道花妖没有雌雄么?”
杜随讪讪。
花妖在金墨手中挣扎,两腿乱蹬:“放开我!放开我!”
杜随急了:“你快放开它,它那么薄的翅膀,撕破了怎么办?”
金墨撇撇嘴说:“放心,它的翅膀结实着呢。”
仔细观察了这小花妖一番,金墨不屑地把它扔开了:“还以为有什么出奇之处,原来就是个普通的花妖,什么用也没有。”
杜随接住花妖,小睡莲却怒了,对金墨怒目而视,却被杜随紧紧按住,不让它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
金墨还不够,又对杜随说:“你想要执事,我可以去帮你收服几个本领高强的大妖怪,又会打架,又会做饭,用起来多么方便……”
睡莲大怒,双手叉腰说:“我也会打架,也会做饭!还会做衣服!”
金墨怒道:“你这花妖好大胆子,难道以为我就不吃素食么?”
杜随看他们争吵十分无力,终于怒了:“你们两个不要吵了,这是我家,都听我的!”
金墨重重哼了一声,被杜随推到书桌旁边,“你就先作你的数学题吧。”
然后又去安置睡莲,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如果睡莲要住在家里,那无论如何也是要弄一个小莲花池,养育它的本体的。
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反正这个小公寓,三个人怎样都是不够住的,杜大小姐终于做出一个重大决定:买房!
如今房价正是高涨过一段时期,渐渐回落,按理还不到动手买的时候,但这是刚性需求,杜随也不想再租房子,便只好买了。
好在建筑商开发商杜随熟悉的不少,一番寻觅下来,终于找到一个东三环外质量还不错的楼盘,考虑到她和金墨生活的私密性,杜随选择了loft。
这个loft的单层面积是120平米,层高5.5米,除掉悬空的客厅,上面一层搭建好之后,使用面积也能有将近200平米,三个人住是足够了。
杜随彻夜出了设计图,她虽然不是室内设计出身,但自己家的设计肯定不肯假手外人的,客厅大约有五十多平米,邻近五米多高的落地窗,十分漂亮,专门从法国南部的水晶作坊定制的水晶吊灯高高悬挂,因为客厅部分上面没有搭第二层,这么高的层高下就显得十分空旷,配着花色繁复的水晶灯,不觉得俗丽累赘,反而十分优雅端庄。而水莲池就在客厅的一角,家具器皿基本以铁和玻璃为主,和木头的一些部分完美交融,长长的窗纱下异常有复古情调。
一楼除了客厅还有面积不小的厨房,洗手间,一间客卧,二楼就完全是她和金墨的私密空间了,奢华的古希腊风格卧室,四柱床,一间书房兼工作室,一间充作起居室的阳光房。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装修完,金墨表示很满意,连向来口不应心的小睡莲也对她的专业能力和审美表示钦佩。
不过,这样地段的这样一处房子,价钱超过五百万,虽然是从相熟的建筑商手中买的开发商抵价的房子,杜随还是花了四百多万,再加上装修,也就差不多五百万了,杜随手中积蓄去了十之七八,想起来不禁心痛得眼泪长流。
金墨对此很不解了一阵子,钱嘛,随便哪里也能弄到。
搬进去之后,生活倒也相安无事,睡莲很勤劳,打扫屋子,做饭,洗衣服,金墨大人再也不用做家务,也就对它的存在表示默认了。但是杜随看不得睡莲整天在家当女佣,想起睡莲之前帮她做的衣服,认为它可以往服装设计方面发展,正好北服和一家国外的设计学校有一项合作的项目,也不需要怎么考试,虽然学费高昂,勉强也算物有所值,就送它去了。
睡莲其实很听杜随的话,于是也乖乖每天去上学。
说起来,睡莲最大的贡献却是另一件事:金墨替杜随炼的项链缺少穿的线,睡莲把自己藕里面的丝抽出来了一些。
于是伟大的血圣兽大人终于完成了自己第一件作品。
项链在一个午后放到了杜随的面前,确实是一条极美的项链,杜随看到它的时候,都忍不住摒住了呼吸。
形状且不说,隐隐流转着银白,灰紫,冰蓝,浅碧种种光芒,仿佛不是世间所能出。还带着一点点荷叶清香。
“这个有些什么用处?”杜随忍着激动问金墨。
“就是你原来的七宝珠的作用。”金墨很肯定。
“还有呢?”
“还有……”金墨苦思,突然眼睛一亮,“还能避尘,你可以一年不洗澡!”
杜随大怒:“我有那么脏么!”
生活又高高兴兴地向前滑行,几个月过去了,杜随辛勤工作,金墨和睡莲天天都去上课,妖怪也好,修真也好,都没怎么来打扰。
其间只有李赤师兄来过,在客房住了三天。
他喜欢游览五湖四海,不大在一个地方常驻,对于杜随家和杜随提供的葡萄酒和白兰地,表示很欣赏。
此外小睡莲的手艺也很得他欢心,还送了一把小小金剑给睡莲。
杜随私下把七宝项链献宝给他看,李赤仔细看了一番,对金墨的炼宝技能表示了委婉的鄙视:
“可惜了这些天材异宝,根本属性不搭调,还非要炼在一起,唉,不过这些在一起都能炼成,倒也不容易……啧啧啧,还有史莱姆球,根本不能用来炼宝的破玩意儿……”
杜随脸红,不想告诉他这些材料都是自己搜集的。
算了,做个装饰品也很漂亮。
第四十六章美人鱼的泡沫(一)杜随的新家一切美轮美奂,唯独美中不足是客厅有一块空着有点突兀,杜随左看右看,越看越觉得不顺眼,想了两天,终于买了一架钢琴回来放着。
买了钢琴,为了防止被人说附庸风雅,杜随虽然不算很感兴趣,还是请了一位钢琴老师,开始老老实实学琴。
如今B市学钢琴通常都是请老师来教,价钱通常在100-150元每小时,杜随请的钢琴老师虽然既不是各音乐院校的,也不是某乐团的,但是技巧十分高明,至少以杜随有限的音乐素养来看,丝毫不比一流演奏家差,杜随觉得十分值得。
钢琴老师看上去大约二十七八岁,气质十分娴雅,美貌异常,棕色的大波浪卷发,总是一袭白裙,仿佛不染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身材也极好,杜随知道她是已婚的,有时候也不禁想,这般绝世名花,也不知谁家儿郎,有幸攀折而得。
不管怎么奇怪,杜随倒不觉得这位钢琴老师会是坏人,对她很有好感,而这位钢琴老师教杜随也十分尽心尽力,两人虽无共同语言,相处还是很愉快。
最近也许是跟金墨的感情稳定了,生活也太过安定,杜随又有了发展友谊的需要。她因为走的路和别人不同,认识的人虽多,好朋友却不多。
正好,这天,杜随接了个电话,手机里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的声音,又似乎有点印象。
“杜随,你不记得我了?我是王某某啊,你的高中同学,坐在你后面的后面。”
杜随隐约想起一个不太爱说话的男生的模糊的脸,和现在这热情洋溢,充满交际感的声音怎么都联想不到一起。
“我们同在B市的高中同学,打算发起一次同学聚会,怎么样?杜大小姐有时间来吗?”
杜随略想了想,就爽快地同意了,最近正无聊呢。
聚会那天到的大约有十七八个人,大家刚见面都有点认不出来了,但是酒过三巡,当初什么臭事都被抖了出来,谁上课被老师没收了,谁暗恋谁多年未果啦,聊得十分尽兴。
其中最对杜随脾气的,是当时班里一位独立特行的姓唐的才女。
这位姐姐当初貌不出众,但是很有个性,跟杜随没什么交情,这十年间,女大十八变,俨然已经变成一位时髦酷女郎了,现在某著名时尚杂志当编辑。
如今这位姐姐深谙世事,行事火辣,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坐下来就点起一支烟,红唇纤指间烟雾吞吐,颇有点笑傲俗世的架势。她工作的杂志是法国的,所以要求大家叫她的法语名Louise。
好在这个名字发音不难,没学过法语的诸位对她善意地嘲笑鞭挞了一番之后,都能顺利地正确发音。
杜随有留法背景,且精通法语,所以louise唐就和她异常有亲切感,很快打得火热。
聚会闹到很晚,杜随带着笑容回了家。回家看到金墨又在不顾堂堂血圣兽的尊严在和小小一只花妖吵架,不由大感头痛,懒得搭理他们,自己上楼了。
金墨立刻停止了有失身份的斗嘴,“噔噔噔”跟上楼去纠缠杜随云雨不提。
过了两天,louise唐来了电话,邀请杜随去喝咖啡兼逛街。
杜随想自己天天在家和金墨睡莲厮混也没什么前途,就慨然应允了。
上次聚会,大部分男生都已经成家,有两个甚至都有孩子了,但是女孩们没结婚的却超过半数,不知道是因为女生确实是学历越高越晚嫁呢,还是这个年龄段真的女多男少。
Louise唐这种有非良家妇女倾向的,当然也还是没主的。
一眼看上去虽然光鲜亮丽,上前来勾搭的异性不少,但若提到结婚,都大摇其头,不成不成,看着就不是宜家宜室的贤淑女子。
所以天文地理时政时装的绕一圈,两个女人的话题不免又回到了男人上头。
杜随的情况如此特殊,她既没法说,也不好意思说,所以基本上就成了倾听者。
Louise唐如今果然有心仪的男子,据她说,这位男子英俊优雅,年轻有为,不但知识渊博,而且热爱运动,不但多金,而且没有肚子,实在是集天下男子的优点于一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为开天辟地以来难得一见的好男人。
这位小姐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的心上人夸了整整两个小时,杜随本来还有点八卦的好奇心,也被疲劳轰炸得审美疲劳了,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借口脱身。
不过此后这位小姐却觉得得遇知己,不时便来纠缠杜随,杜随虽然大声叫苦,其实也不讨厌她,就和她走得日益近了。
这天晚上,杜随刚和金墨上床睡觉,就被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了,杜随睡眼惺忪地说了声“喂”,手机那边传来了十分嘈杂的声音,louise唐在那边又哭又笑,乱七八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儿叫嚷:“……我不要活,我要喝酒,我要喝酒!……”
杜随“喂”了好多声,才有一个年轻男人带口音的声音接过来:“您好,我是某某酒吧的侍应生,您的朋友在我们这里喝多了,您能否来把她接走?”
杜随大皱眉头,但还是问了酒吧地址,搁了电话,耐着性子安抚了因为被吵醒而到了发作边缘的血圣兽大人,自己穿好衣服,拿了钱和钥匙,下去开了车,一边咒骂着这酗酒的损友,一边开车去往该酒吧。
到了酒吧,穿过层层烟雾酒气,昏暗灯光,靡靡低语,杜随轻易拎住了louise唐这家伙的后脖子,不料这位姐姐看到杜随,就扑到她怀里放声大哭起来,“他不理我,呜呜呜,他不肯要我!”然后吐了杜随一身。
杜随脸都黑了,在酒保的帮助下把她扔上了车,又不知道她家在哪,考虑到如果把她带回家,很难在金墨的怒气下保全她性命,自己还得费心处理尸体,实在不大方便,左思右想,还是把她带到了自己原先那处小公寓。
买了新房之后,也有人劝她把原来的小公寓卖掉或租出去,但杜随不舍得,也想着什么时候累了,可以自己回来躲一躲。
想不到几个月来第一次需要使用却是因为这种原因,真叫人哭笑不得。
停了车,深夜无人,杜随用了点法力,轻易把死狗一样的louise运了上去,扔到地上,自己去洗澡换衣服。
放她一个人不太好,杜随只好给金墨打了电话,说明情况,金墨自然是大怒,好一通抚慰又允诺了一些难以启齿的事情才平息了血圣兽大人的雷霆之怒。
杜随自己爬上床睡觉,把肇事的家伙丢在地上睡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这位姐姐醒来,睁着一对无辜的大眼睛:“这是哪里?我怎么了?”又揉揉身上,“哎哟,好痛。”
杜随没好气地瞪着她,“闻闻自己身上的酒臭就知道了,还好意思问!到底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么大的人,还借酒浇愁!”
louise尴尬地嘿嘿笑,但在杜大小姐逼问下,还是说了,原来她那位意中人虽然优秀,却对她时冷时热,最近干脆不理不睬。
这些从她的醉话里,杜随也猜出来了,不过,杜随没猜出来的,是这位仁兄竟是有妇之夫。
杜随一脸震惊:“你也是个聪明人,竟然甘心当小三?”
louise唐低下头,“本来也不甘心,但是他实在优秀,我忍不住爱上他了。”
“糊涂啊,”杜随顿足,“小三的坏处还用我跟你说吗?他放不下他老婆的,到时候受伤的也是你,就算他能为了你抛弃发妻。这样的人你能跟么?何况,他老婆何辜,纵有千般不是,那也是跟人家共患难出来的,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天下男人这么多,你又何必……”
她抬头凄然一笑,“我何尝不知道这些,可是一见他,我就糊涂了,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人……虽然知道他老婆可怜,我却管不住我自己。”
杜随动容,看着她。
她又继续说:“我是工作的时候遇到他的,一见钟情,我喜欢他喜欢得发狂,他其实也是喜欢我的,我一看就知道,可是他不肯对不起他老婆,他和别的男人不一样,他从不说他老婆不了解他,总是说他老婆多么多么好,他不是花心的人,一直拒绝我。可是等到我快要死心的时候,又发现他偷偷到我公司外头,我不甘心,直接去问他,他起初不承认,后来也承认了,我高兴了几天,昨天他却对我说,以后再也不见面了。”说着又哭起来。
杜随叹气:“你真是傻了,他这番做作,要不就是真的,要不就是欲擒故纵的高手,若是后者,你固然要躲得远远的,若是前者,就算你最后赢了,他肯定也会对他老婆愧疚一辈子,反而念念不忘,你又有什么意思了?还不如甩手走人,彼此留个怀念的余地。”
Louise唐听了她的话,咬着嘴唇默默不语。
杜随看她这样,知道劝也无益,也就不再说了。
接下来一个月都没有louise的消息,一个月后打了电话,声音很幸福,兴高采烈说要请杜随吃饭,杜随心中明白,忍不住暗暗叹气。
倒是杜随的钢琴老师,最近脸色日益苍白,杜随都怀疑她生了病,几次问她,她却微笑说不要紧。
周六中午去赴louise的饭局,看她容光焕发,又精心打扮了一番,精致的发型,别致的耳环,及踝的大印花裙子充满了野性美,和一个月前不可同日而语。
她身边一个男子,大约三十岁年纪,穿了一套讲究而低调的灰色西装,长得虽不像金墨睡莲这些非人类这么漂亮,确实说得上英俊,难得风度谈吐都十分温和有礼,不带一点铜臭,难怪把louise这样眼高于顶的家伙迷得七荤八素。
此人自我介绍说姓朱。
一顿饭下来,那俩虽没什么亲昵举止,但秋波来去,可谓绵延不绝。杜随心里有数,也不多说,吃完饭走人。
下午约了钢琴课,教着教着,钢琴老师突然晕倒了,杜随乱了手脚,连忙叫楼上的金墨来帮忙。
杜随初学钢琴,不想让金墨和睡莲看到自己笨手笨脚的模样,所以每次都把他们赶到楼上起居室去玩游戏。
金墨下了楼,走到晕倒的钢琴老师身边看了一眼,愣住了:“这不是只美人鱼吗?在陆地上?真是少见。”
杜随也愣住了,“美人鱼?我怎么没感到妖气?”
第四十七章美人鱼的泡沫(二)
金墨望着杜随脸色苍白昏迷不醒的钢琴老师说:“美人鱼本来也不是妖怪,尤其是上岸变成人,更加不会有妖气了。”
杜随有点踌躇:“那怎么办?送医院不妥吧?你知道她这是怎么了吗?”
金墨沉吟:“我大概知道。”他蹲下身子,两支手指搭在美人鱼老师的手腕上,过得片刻,美人鱼的脸色好了一点,但依然没有醒过来。
“我也没法子了,送她回家吧。这个具体说来,不是什么伤病的问题,是她们一族的诅咒。”金墨说。
“诅咒?”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下来的睡莲好奇地说。
“就是那个美人鱼变成泡沫的童话么?”杜随问。
金墨点点头:“美人鱼的孩子们长大以后,只要找到愿意真心爱她,和她厮守一生的人,就可以变成人。但是变成人的美人鱼失掉所有法力,而且如果爱人变心,就会变成泡沫。”
杜随失神:“真的会变成泡沫啊……谁能够一生一世,永不变心?这个托付的依凭也太虚无缥缈了,如此大的风险,真有这么傻的美人鱼啊。”
金墨还没说什么,旁边的睡莲眼睛里已经有眼泪在闪光了。
悲剧好像从上古以来就没有变过,痴心的女人,负心的男人,万变不离其宗。
除了叹息又能如何?
金墨正色说:“谁都不傻,可是不如此她们无法繁衍后代。你见过公的美人鱼么?美人鱼只能找人类交配生育,为了留下后代,无法不冒险。当然,美人鱼其实是不老不死的,不生后代也不要紧。”
自然的法则是很公平而神奇的,一切都以种族的繁衍为宗旨,万物生长,把自己的DNA流传下去似乎都是一生的目标。越是弱小,死亡率高的动物,繁殖能力越强,比如说鱼,青蛙,一次产卵成千上万;而越是强大,生存压力越小的动物,繁殖能力就越低,比如说海豚,好几年才发情交配一次,一次只生一只,而到了现在的人类,一辈子也不过一两个,两三个孩子了。
美人鱼超出人类之上,不老不死,拥有法力,是海中的女皇,但是代价是她们没有雄性,无法繁殖,要想繁殖,必须经历如此惨痛的赌博,不如此,海里就满是美人鱼了。
血圣兽是大地之主,最强大的生物,结果他不但没有雌性同类,连同族都没有。这也很正常,这样的东西多几只,别的生物和妖怪们还有活路么?
冥冥之中,究竟谁在作着这么微妙的安排?
杜随突然想到上次那个算命的给自己算说第一个孩子会夭折或流产,自己和金墨能生出孩子来吗?自己和金墨好了这么久,并没有什么避孕措施,一直都没有怀孕的迹象,应该不能生育才对吧,物种相差那么大。
那些号称妈妈们梦与龙交生下来的皇帝们,应该只是个愚民的文学创作而已吧。
不能送美人鱼去医院,去了也没什么用,杜随动手从老师的包里翻出手机,找她丈夫的电话号码。
很好找,通讯录里第一个就是,只有“爱”一个字,而按一下通话健,记录里也全是和这个电话的通话记录。
杜随毫不犹豫地拨了过去。
接电话的是一个好听的男人的声音,有点耳熟,接电话先叹气,微微有点不耐烦有点无奈,但还是比较温和地说:“亲爱的,不是说了我这几天忙么?”
杜随立刻很职业地说:“对不起,先生,我不是您夫人,您夫人给我上课晕倒了,请您立刻过来看一下。”
对面沉默,声音再响起时就有点颤抖了:“晕倒了……她没事吗?在哪里?”
杜随报了自己家地址,老实地跟他说:“很严重,您快过来吧。”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门铃就响起来了,睡莲去开的门,杀气腾腾地瞪了来人一眼,把他带进来。
杜随一看楞住了,完美得体的西装,俊秀的面孔,优雅的风度,世界太小了,来的居然是自己见过的,louise唐的心上人朱先生。
朱先生一脸苍白,焦急万分地进来,却看到杜随,不由楞了一下,但立刻焦急地说:“她在哪?还好吗?叫救护车了吗?”
杜随指指沙发:“在那里,我们采取了一些急救措施,至于救护车,”她顿了顿,说:“您应该明白叫了也没用吧?”
朱先生本来扑到美人鱼的沙发边,拉着她的手爱怜万分地叫着她的名字,听到杜随的话,倏的抬起头来,惊疑不定看着杜随和一直一言不发的金墨。
“你们,你们知道了……”他艰难地咽了下口水。
杜随点点头。
“那你们一定不是普通人,求你们救救她。”他看看金墨又看看杜随,分明是觉得金墨更像靠得住的样子,但是他还是冲着杜随哀求,只有眼睛望着金墨。
“没办法。”金墨直截了当地回答。
朱先生的眼泪落了下来,声音颤抖:“她真的……会死吗?”
“会变成泡沫,连灵魂都没有了。”杜随更正他,但是杜随毕竟是女人,不免八卦,又问:“你难道不知道吗?既然知道美人鱼会这样,怎么还会……”
朱某人一下子跪倒在沙发旁边,痛哭失声:“我知道啊,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虽然,虽然那天……可是我和louise,只是吃吃饭,聊聊天,我真的什么都没做,连接吻都没有啊。”
男人哭得虽然哀恸,但是理直气壮并且委屈,他的意思杜随明白:没有性关系,就不能算出轨,也不算变心。既然如此,为什么我的美人鱼还是要死呢?
“灵和肉不是一回事。”杜随不屑地说:“管你做没做,只要心里变了,那就是变心……”
男人还是继续扑在沙发上,搂着昏迷不醒的妻子晃动着:“醒醒,亲爱的,醒醒啊……”
金墨皱起了眉,不耐烦地上了楼,嘴里小声嘟哝着:“……无聊……变成泡沫,真无聊……还不如让我吃了……算了,现在变成人也不好吃了……”
声音隐隐约约传到杜随耳朵里,不由冷汗直下,幸而痛不欲生的朱某人没听见。
男人哭得肝肠寸断,美人鱼依旧安详沉睡如睡美人。杜随看不下去,吩咐睡莲把他扶起来,坐在沙发旁椅子上。
朱先生慢慢收拾好情绪,止住哭,对杜随说:“有法子救她吗?无论要我做什么,我都回去做的。”
他西装折皱,领带歪斜,眼睛红肿,要是louise看到他这样,说不定就不爱他了。
但是杜随看出他语意诚恳,对妻子显然还是真心的,也有点怜悯他了:“要什么办法呢?只要你爱她,不要变心就行了。”
“可是我一直都爱着她啊。”他抬起头,苍白的脸上带着天真的惊讶,“我从来没有变过心啊。”
也许是秘密保持了太久,难得可以找到人倾诉;也许是此刻心情需要宣泄,朱先生很详细地跟杜随讲了以下的故事:
十年前,朱先生还是某大学快要上大四的学生,这一年暑假,他去海南度假。
海边的沙滩,夏日,碧蓝的海水,细白的沙滩,泳装的热情洋溢的人们,还有同样热情洋溢地开放着的各色鲜花,一切都很美好。
朱先生的人生也很美好,他出身良好,品貌出众,上了最好的大学,热门的系,无论功课还是体育都很好,对于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是白马王子一样的存在。
意外发生在他自己晚上心血来潮,一个人去海上夜泳的时候。
浪毫无预警地大了起来,虽然朱先生体魄强健,水性也很好,但是每次一冒头,就被海浪打下去,一次一次,呼吸不到氧气,他渐渐意识模糊起来,但还是拼命挣扎。
最危险的时候,模模糊糊有个东西在下面托住了他,当时他还在想,难道海豚救人的传说是真的吗,我的运气太好了。
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的时候,他在礁石上,头顶依旧是星空灿烂。坐起身来,面前是一张完美的面孔,蜜棕色的长长头发泛着迷人的光泽卷曲如同海浪,明亮的纯洁的眼眸像头顶的星星,嘴唇像最娇嫩的玫瑰花。美丽的贝壳和海草挡住了前胸,下身,却是一条扑打着水花的鱼尾巴。
“美人鱼!”他惊呼,“我在做梦吗?”
美丽的人鱼朝他微笑着。
他被这笑容蛊惑了,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喃喃说:“我还以为美人鱼的头发都是金黄的。”
“那是因为我父亲头发是棕色的。”美人鱼突然开了口,声音如竖琴如天籁。
下面的故事毫无悬念,英俊的少年,美丽的人鱼,人类的王子和海的女儿相爱了。
但是这只人鱼没有安徒生笔下那只那么傻,她郑重告诉她的王子:“我可以来到陆地上,变成人类和你生活在一起,但是如果你有一天变心,我就会变成海中的泡沫消失无踪。”
朱某人从小也是看安徒生长大的,对于海的女儿自然是十分同情向往,立刻表示自己绝不会像那个愚蠢的王子一样。
于是,美人鱼化身为人,假造了身份,他把她领回家见父母,捏造了身世,几乎是一毕业就结了婚。
婚后一切都很美好,他的事业很顺利,而美人鱼的美貌,身为人鱼的独特和神秘性,以及两人共有着这么大的秘密的事实,都足以维持爱情很多年不变。
可是时间总是残忍的,渐渐的,她的脸虽然美丽如昔,看着也不再心悸,她每天迎接他的声音依然如竖琴,可再美的音乐听多了也不过那么回事。
英俊,多金,风度翩翩的男人自然不会缺少诱惑,但是,他念着妻子的生死,不敢越雷池一步,看到诱惑就躲着走,尽心尽力约束自己。
直到遇到了louise唐。
初见到她的时候,他其实也曾眼前一亮。虽然根本不是足以和美人鱼相比的美女,但是她热情,率直,张扬,和美人鱼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就像天天吃着燕窝,海参的人,眼前突然放了一盘辣子鸡,很难不胃口顿开。
然后,他当然也躲开了诱惑,可是这一次的诱惑,却十分顽强,纠缠不休,偏偏自己又不讨厌她,不知不觉,也有些动心了。
然后就是无休无止的天人交战,无休无止的纠缠,躲避,回头,踌躇。
她苍白着脸,散发着酒气,眼神狂乱:“你只顾惜她,不管我的生死么?”
于是他心软了,对自己说,对她好一点点,安慰她而已,不会怎么样,一步一步,愈加亲密,妻子的脸色虽然日渐憔悴,但是并没有致命的情况出现,于是他又自欺欺人说,也许,只要不做那种事,就不要紧吧……
终于,她倒下去了。
朱先生把脸埋在手中,啜泣着说:“我真的很爱她,但是结婚九年了,我每天都在担心,担心自己对不起她,担心自己会害了她,担心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心,这种感觉,压力好大……时常晚上会做噩梦,梦到自己被别的女人诱惑了,她在我面前凄然微笑,变成了泡沫……”
杜随不禁也有点同情他了:其实朱先生真的是个好男人,他也不是见异思迁,只是时间会使爱疲惫,作为王子,身上肩负着美人鱼的生死,其实也是很沉重的一件事。
“既然选择了爱,怎么能让爱成为负担呢?”一直在旁听的睡莲忍不住插嘴说。
沙发上的美人鱼似乎动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丝梦魇时挣扎的痛苦表情,朱先生冲过去抱住她,低声温柔地说:“亲爱的,都是我不好,但是我真的爱你,从来没变过,我们去海边好吗?我们去你喜欢的海边生活……”
一滴眼泪滴到美人鱼的嘴唇上。
美人鱼张开了双眼,宝石般的眼珠被泪水淹没了:“我都听到了,对不起,想不到我们的爱让你那么累……其实,你不要害怕,我们并不在乎变成泡沫,我们人鱼,本就是从海中的泡沫中生成,就算我变成了泡沫,千万年后,这泡沫也能孕育生成新的人鱼……只要你曾经爱过我,我也曾经爱过你,就够了……”
人鱼和她的王子在杜随家抱头痛哭了一番,相约去了一个美丽的海边城市生活。
在那里,王子也许会遇到别的诱惑,他们的爱也许仍然会疲惫不堪,结局怎样,杜随猜不出来。
不过美人鱼说的对,她们从泡沫中出生,死后化为泡沫,本是很自然的循环。
然后意料中的,几天会杜随又一次深夜被吵醒,去听酒醉的louise哭诉自己的意中人不辞而别。
不过杜随并不担心她,她知道louise是和自己一样坚强的女人,不会被这样的事情打倒。
果然,再一次被吵醒是三个月后了,这一次哭诉的,已经是另外一段爱情。
杜随望着正学老母鸡状,辛勤孵着龙蛋的血圣兽,叹息说:“一直不老不死,也很可怕啊,美人鱼他们连十年都坚持不了,咱们能坚持一千年一万年吗?”
血圣兽很不屑地说:“你当我是软弱的人类吗?”
“嗯,你倒是头脑简单,未必能复杂到移情别恋,但是我自己,却没有把握……”
血圣兽威胁地龇着牙说:“你要是敢变心,我就吃了你!”
杜随失笑,嗯,有生命安全作为威胁,自己是不敢轻易变心的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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