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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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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气弹穿过车体,没一会就看见烟雾从车窗里散出,不到半分钟歹人便给熏昏了过去,抓捕任务圆满完成。

后来,国内的厂家也开始了CS喷雾的生产推广,再往后,就出现在了大街小巷警察叔叔的武装带上。我和同学吃完饭那天,告别的时候,我把手里留着的一个顺达CS喷雾送给了他,用以弥补他当年土法上马没能成功的遗憾。

锃明瓦亮狼牙铐

20世纪80年代描写警察侦破工作的小说里常常有对“狼牙铐”的描写,后来不知怎么以讹传讹,逐渐演化出一个说法,说是那种手铐会因为被铐人的反抗而越扣越紧。

从那以后,手铐就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投下了深深的阴影,常常胡思乱想(也不想点好的)哪一天被铐上了该多疼埃某年随大人乘坐长途公共汽车进山探亲,中途休息时看见一个乘客下车伸懒腰,一扬手短夹克被掀起来,一副铮亮的手铐一脚里一脚外骑在他牛仔裤腰间(现在想来,大概是警察叔叔外出执行任务),吓得我顿时就屏住了呼吸,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车,小娃娃我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他突然对我大喊一句:“给我铐起来1

但是随着年岁渐渐长大,对于众多事物的敬畏之心都随着神秘感的消失而逐渐淡化。特别是手铐,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警匪小说里不再渲染狼牙铐多么厉害,而是转而渲染匪徒多么狡猾以增加破案难度和情结的曲折了。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警察叔叔的手铐只要出现,多半要被罪犯想办法弄开,有时候是从席子上折个竹片,有时候是用回形针,有时候干脆把警察打昏拿钥匙,而且基本可以总结出这么一个规律:只要罪犯被铐着要上厕所,特别是那种隔间的厕所,那么他百分之百会把铐子弄开跑掉。在元彪主演的一个港片里,他在泰国被人冤枉入狱要绞死,最后关头,他竟然弄开铐子并用铐子的一个尖做武器劫持人质跑掉了。最离谱的是美国大片《空中监狱》,里边有一个凶悍无比的犯人,竟然用和元彪一样的手法,用手铐的尖头把一个看守人员的脖子给豁开了。

这里需要就细节插个话,影视作品中开锁技巧多半有夸张。《天下无贼》里葛优扮演的贼头“黎叔”用钢针开铐子是可能,却不是最简单最方便的。如果你手里有一根到处可以买到的水性笔笔芯,你就是再生的生手,也能像用钥匙一样的,在5秒之内毫无技术含量地打开国内某种手铐——当然这个是很早的手铐型号,有它的时候还没有水性笔,现阶段警察同志装备日新月异,不可再以老眼光看待,如果给你上了塑料手铐,除了刀剪,没有钥匙能打开。

对于影视艺术的虚构和夸张,你可以不信。但是必须引起注意的是,影视虚构的情节常常会影响我们的生活,而且这些情节一旦进入生活,往往会比舞台艺术更加悲惨。20世纪90年代初期,重庆江津曾经出过一个案子,一位治安英雄抓获一名小偷,为了防止小偷逃跑,学电影里的样子(兄弟早年看过姜文和万梓良演过的一个影片就包含有类似的案例),把小偷和自己铐在一起往派出所走。不幸的是他对该小偷的凶恶程度估计不足,小偷在半路上突然行凶,让该同志成为烈士,这么一个鲜明的案例,告诉我们教条主义害死人埃

但是凡是不可绝对,手铐也可以用于绝境求生。话说西南地区某警员赴山区去执行任务——说白了就是解救被拐妇女。该警员刚找到被拐妇女,还来不及撤离就被赶来的村民持械重重围住,寸步难行。一时间,空气中火药味弥漫,情况十分危急。生死关头,该警员大智大勇,掏出手铐,将自己和受害妇女铐在一起,然后当着百十号村民将钥匙扔得远远的,随后枪出鞘,弹上膛,枪口冲天,大义凛然,拖着被拐妇女从人群中挤了出来。周围百十号人无一吭声。

这个案子里,明晃晃的手铐就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现在国外的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除了携带多个轻便的塑料龙手铐之外也不忘带上一副传统钢铐。后者除了威风,还有实战意义。

电流的滋味

有一回我去朋友家里做客,正逢他的小资女友要外出自助游,而该朋友不巧恰逢是月底加班脱不开身。于是我一进门就看见这个家伙哭丧着脸一边帮女朋友收拾东西一边唠唠叨叨,说来说去不外注意安全之类,叫人听得厌烦无比。不想收拾到最后,这个朋友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来了,冲进里屋开始翻箱倒柜,不一会儿拿了个小电筒出来,一边往旅行包里塞一边得意地给我炫耀:“知道是啥不?”

俺一眼瞥去,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便冷冷地鄙视道:“不会是太阳能手电筒吧?”

这个朋友听我一说,顿时来了劲,也不往包里塞了,把小玩意拿在手里给我炫耀:“你看,它看起来是个手电,其实,其实也是个手电……”

“不过呢,它还是个电棒埃”说着,该朋友得意地一推开关,手电前方顿时闪出一二蓝色火花,啪啪作响,十分吓人。

我对他这种不懂装懂的态度十分生气,当着他女朋友的面夺过小电筒,“二百块钱买的地摊货吧,又被宰啦。”一边说着,一边点亮火花,然后伸手故意去抓那两个标称30万伏的电击头,一边抓一边说:“看到了吧,用它防身靠不住啊1

我那朋友乃大惊失色,在我的一再鼓励下,最后自己伸出指头也试验了一把,除了指头有点烧灼感外,什么事情都没有。他一边痛斥奸商骗他说挨上人就倒,一边大惑不解,为什么《虎胆龙威》里布鲁斯威利的老婆拿了老太太的小电棍,对着那讨厌记者的脖子来那么一下就把人放倒了呢。

我当即教育他说,国外治安不好,卖的那些东西威力都很大,一般都是直流电的,你要是拿根香烟上去都能用火花点着(我说这话的时候,那个朋友竟然拿他的小破电筒试着点烟了);我国治安好,这个东西一般都是吓唬人的,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你杀人放火被逮了,我把你铐在凳子上电你,事先还要泼一杯水,这样效果估计才不错。

我当时以为这个事情就这样完了,没想到数个月后本·阿弗莱克主演的《致命报酬》上映,我那朋友看了之后竟然颇有心得,主动奇$%^书*(网!&*$收集整理找我交流说那里FBI抓捕阿弗莱克时用了一种十分威猛的电棍,简直就是隔山打牛,而且一电就翻,这个好东西能不能帮兄弟搞一个送女朋友防身(作者按:小女孩漂亮了就是麻烦啊)。

我当时是听他的外行描述,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泰瑟电击枪——那是美国一种利害武器,发射两个小电夹,射程7米~8米,沾上点皮就能让人瞬间失能瘫倒在地(曾经有10位身高体壮的特种兵自愿测试,全部被放倒,无一例外)。于是立即反问他:“你要这个不觉得太过了吗?更何况,这个东西即使在美国也是主要针对执法部队出售的,听说美国兵在伊拉克就是用的它,你觉得你可以合法持有吗?”

我那朋友本来就是个胆小的书生,被我这么一说,冷汗当时就下来了,连连说:“算了算了,我遵纪守法。”我说:“这就对了,你上回那个破烂手电扔了吗,根据我国法规,那个玩意也是违禁的。”那朋友赶紧说:“我回去就丢了,以后遇到事情,首先找110就好。”

刀枪是工具,我才是武器

——日常生活隐蔽武器

武侠小说里的大侠们向来不大重视兵器之利,所谓气功所至,飞花摘叶即可伤人。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事出偶然、强调快速反应的江湖斗争——在历年起于酒吧舞厅的小规模突发江湖斗争中,倒在了啤酒瓶子和砖头之下的小混混们可能要比倒在刀棍之下的要多得多。你要是凑巧看过《食神》就知道,小小的折凳平日里潜伏在民宅,坐在屁股下面忍辱负重,居然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刻杀机毕露,给来犯之敌当头一击。

而据我一位爱好日本漫画的朋友介绍,平日里携带的钥匙居然也可以夹在指缝中间充当临时手刺(手刺,兴起于西部开发时代赌徒随身携带的小型凶器,还有一个名字叫“掌剑”——PALM DAGGER)。对于他的这个建议,我曾经好奇试验过,结论是毕竟只是替代品,效果一般,人机工效差,钥匙尾巴硌得手掌疼。而需要注意的是,非专业有非专业的好处,专业手刺在众多国家和地区,甚至在可以合法持有刀具的地区都属于进攻型武器,到了警察叔叔那里会来得非常麻烦。而纵观全球风云,没听说哪里禁钥匙的。

手刺一类武器,走的是奇险路子,毕竟还属于旁门。相形之下,手电筒作为短棍使用,在效果、气势各方面都会很不错。20世纪90年代初期,甄子丹自导自演过一部暴力影片《杀杀人,跳跳舞》,主人公就在片中把两根电筒当短棍使,近战格斗,所向披靡。这和片中他曾经在美国混过警察的身份是相符的——美国警察就装备有STREAMLIGHT 生产的 SL-20X 型标准警用手电筒作为照明和打击的两用工具。

不久之前,国内曾经出过一起案子。警察提着应急灯去查阅暂住证,遇上了两个逃犯。情急之下,逃犯打落应急灯,在黑暗中双方陷入混战,罪犯心狠手辣,警察不幸被刺中一刀,后来不治身亡。当时看到这则新闻我就想,如果这名警察手里拿的不是应急灯,而是一根STREAMLIGHT之类的坚固电筒,哪怕是次一点的MAG-LITE,甚至国产虎头大电筒,面对凶狠的歹徒,结局或许都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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