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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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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直接后果就是对原有的国际军火黑市造成了致命的冲击,另一方面又重新洗牌,诞生了一个新的国际军火黑市。

1997年被劫的那批枪中有很大一部分被俄罗斯的车臣非法武装买去了,后来发生在莫斯科附近的人质事件中,保不齐就有当初的阿尔巴尼亚枪支参与。

枪支的流动造就了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倒垃圾、加汽油时会被人莫名其妙地打狙击,看歌剧会被人绑架。照这个趋势下去,很难保证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不会在马桶上检查子弹夹。

还是在《低俗小说》里,一个小角色拿一把左轮在厕所里埋伏,结果他出其不意地杀出来,瞬间浪费掉六颗子弹却无一建功,紧接着他被人打死。你应该知道这是昆亭塔伦蒂诺再度提醒我们:上厕所要带枪,而且要把枪法练好。

枪支泛滥成追忆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姜文的《寻枪》似乎起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和一些觉悟比较一般的朋友们互相开玩笑,打招呼时充满了低级趣味:“你的枪丢了吗?”这里的“枪”指的是身体某个部位,真正别在腰里的铁家伙,我们谁都没有。

其实在实际情况中,很多配枪的警察朋友往往不喜欢带枪——原因一是怕重,没事儿腰上带砣几斤重的铁不是什么拉风的事,搞不好上厕所就掉坑里了,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管理制度,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才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根据这个情况,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鲁迅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因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90年代初白宝山杀害哨兵夺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都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哪个匪会对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么一个形式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大量人员带着家伙威风,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枪支管理带来了难题。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一同携带一皮箱的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双双掏出匕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准备,刀出鞘(当年有保卫部配有警用匕首)枪上膛,武器放在被子里,乃假寐,迷惑贼人——这里可以披露一个他们当年的战术动作:将“五四”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扳开击锤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需要强调的是,这个状态下的手枪极不安全,很可能因为击锤被挂开而走火,只能用于紧急时刻,日常携行时要万万杜绝之。

再回头说那两个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枪,用现在的话说,那是“酷毙了”),不禁骇然——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五四”的人,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做烂好人,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地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一位群众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群众发现,这位群众大概是个新上任的保卫干事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伤,并最终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颠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去就是几十号人,大卡车上架56班用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简直要闻风丧胆——因为那太像严打时的游街了。只是这样的场面和我上边讲的那些故事,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估计是再也不可能发生了。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正是:

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岂在多杀伤

大约是在七十年代中期,日本东京闹市区曾经发生过一起抢劫运钞车的案子。这个案子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劫匪仅仅凭借一支仿真玩具手枪和一个妇女用的防身辣椒喷雾就搞定了银行押运人员,而且成功逃脱,并且至今逍遥法外,确实做到了“一枪不发,尽得风流”的劫匪“最高境界”。

这个案子在一定程度上能给我们很大启示:当面对良民的时候,匪徒手中的枪支,最大的作用也许是在威慑,而非杀伤。[奇书网 Www.Qisuu.Com]当年轰动一时的1994年“千岛湖劫杀台胞”案件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歹徒从开始作案到最后杀人焚船,手中那些威震江湖的“五联发”只是起了一个威慑的作用。只是这个“智慧型”的作案思路未能一直保持下来,令人有点遗憾。根据报道,近十年来各地涌现的绝大多数匪徒基本都是掏枪就打的冲动类型,连一个小小的持刀蟊贼,最终都要搞出命案来,走入了“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的怪圈。想想帅哥布拉特·彼得的《十一罗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埃

其实在很多香港影片里,都有过实战中使用仿真玩具手枪的思路,比如《刀手》里的雷宇扬,又比如《顺流逆流》里的谢霆锋——这两位是艺高人胆大,除了他们这种,还有的是被动使用的,运气比较衰,比如《中南海保镖》里的郑则士。只是这些香港导演的思路完全没有放开,未能充分开发玩具手枪的潜能,雷宇扬拿玩具BB枪的同时还必须掂着一只真家伙压阵,谢霆锋拿着仿真GLOCK的时候就被人追着屁股打,胖子郑则士更不必说了,这个家伙似乎根本就不大适合扮演警察,影片中的枪战里,他是错拿了玩具枪,差点被匪一枪打死。

反过头来,我们这边在几十年前就有很成功的范例,《小兵张嘎》里的桥段是人人皆知,张嘎子同志就是用木头家伙缴获敌人的真家伙的。相反,在众多战争影片中,打红了眼,愤然摔下帽子抱起机关枪“突突突”的家伙,多半是很快就要被子弹在胸口钻出几个血窟窿的倒霉蛋。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主导思想就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从来就是以多打少、迂回包抄之类的策略。需要注意的是,和当年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悍然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你能说强大的秦帝国迅速垮掉和这次残暴的行为没有一点关系吗)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当时那样一种情况下,被煮了“夹生饭”的国军基本也都是被迅速编入了我军的队伍。辽沈战役时有个故事,说是解放军的担架队正抬着一个炮兵伤员往后撤,突然抬担架的民工发现自己抬的竟然是个国军,乃大怒,欲拳脚相向,吓得受伤的“国军”急忙解释:“我投降啦,衣服还没来得及换,刚才正调转了炮口帮解放军打蒋军呢!”

匪徒也“寻枪”

小的时候淘气,上学时屡有不带书笔的龌齪行径发生,每每被老师教育:“上课不带书,就好比战士上战场不带枪。”其实同样的意思还可以这么表达:“上课不带书,就好比匪徒抢劫不带枪”,和士兵打仗一样,匪徒作案基本也是靠家伙吃饭的。在旧社会,某些家伙政治立场薄弱,带着枪四处混饭,仗着枪法好朝三暮四到处投靠靠山混饭吃。前国军上尉黄仁宇先生在其回忆录《黄河青山》里就提起过山上土匪明码标价,一只手枪多少大洋,一只机枪多少大洋,诱惑国民党士兵带枪投靠——针对于此,国军对带枪开小差的家伙也是一律以投敌论处,统统枪毙。即使是这样的高压之下,这套“枪在命在,有枪就是草头王”(老舍《茶馆》中,两个逃兵没有了枪就处处被人欺负)的理念还是一直继承了下来。到了后来,不仅是步枪机枪,连军舰飞机都开始有人悬赏引诱,不过那时候大洋不够用了,就得用黄金,一架普通歼击机,“反水费”乃是黄金5000两。

建国多年以来,把“枪”上升到战略高度的匪徒惟白宝山一人尔。此人扫河北,奔新疆,打哨兵,杀警察,撬仓库,众多所为无一不是为了搞枪而展开。抢钱只干了两次,长短枪倒是搞了一堆,从56半自动、五四手枪,再到后来的81冲,我估计他还有个当班长的个人野心,否则很难解释他一个人(惟一的同伙后来被他自己消灭了)搞那么多家伙干什么。事情后来的发展也正好证明了,白宝山的犯罪生涯始于枪,也毁于枪,正是因为这么多涉枪大案引起了上面重视和枪支线索逐渐被发现,最终葬送了白某人的“天才”犯罪事业。

而数年后,发生在湖北省内的一个案子则和白某的案子有着惊人的类似。话说九十年代前后,湖北某地有一好吃懒做的家伙孙浩龙,成天想着搞钱,1999年的时候在一村办小作坊里用车床自己做了把手枪,预备用于抢劫——难为他小学文化竟有如此之强的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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