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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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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菲斯闭上眼睛,脑海中勾勒出一个戴着帽子、手捧金元宝的和善老人。

    他在心里默念:伟大的财神爷,信男不幸沦落异世,迫于爷爷的恩情,曾歌颂过异神,但请相信,只有您才是我唯一的信仰!

    信男要带领身边人劳动致富了,请您保佑我们一切顺利,等赚了大钱,信男为您建庙宇,塑金身!

    ——只有财神爷才是干实事的神,拜祂我就可以跪!

    翌日,艾尔菲斯招齐镇上的未成年,给他们说了识字对未来的好处,给孩子们画了一个大饼。

    小孩儿们一直很崇拜艾尔菲斯,听他说几句,就以为多识字多看书,以后脑子就能变得跟艾尔哥哥/弟弟一样聪明,长大以后,他们能帮镇上做大买卖!

    怀着成为大富商的抱负,皮孩子们成群去小教堂找卡文牧师学习去了,至于这爱学习劲头能保持多久……那是之后的事情,谁不爱学习,就找家长谈谈好了。

    艾尔菲斯给卡文爷爷找好能陪他打发时间的伴,就放心的继续做自己的事了。

    听马丁大叔说,他们这阵子太多人进森林,动静有些大,常走的那条路的外围已经没什么动物活动了,他今天要带人到更深处捕猎。

    艾尔菲斯也想再看看有没有他还没见过的新物种,也跟着一起去了。

    一行七人,除了马丁人到中年,艾尔菲斯是个小孩儿,其他都是青壮年,年轻人们反应速度快些,活捉到小型兽禽类的可能更大。

    几人谨慎地跟着前面领头的背影,“马丁叔,您可一定要记得回去的路啊,我们都靠着您呢。”

    “放心,丢不了,你叔我十来岁就跟着我父亲进林子,在这里面混了三十年了,更远处不敢说,起码方圆三十几里我是熟悉的。”

    利塞小镇的孩子从小就被耳提面命,警告不许进林子深处,因为这地方太大了,人走丢了都不知道往哪个方向找。

    他们都被带到小镇边缘最高的一座山上,从山顶处看小镇另一边的森林,那是一望无际的绿色,大家深深地记住了父母的话:走深了会被吞没掉!

    森林里是没有路的,大家都是踩着杂草往里走,马丁提醒了一句小心蛇,几个年轻人一刻不敢马虎地拿着木棍边走边划过草丛,就怕踩着毒蛇了。

    艾尔菲斯安慰了一句,“不用太担心,我买了一支解毒魔药备着。”

    他之前见过内愈魔药的神奇疗效,对这个世界的药剂便增了很多信任,知道这么大个森林里免不了蛇类,便提前做好了准备。

    见效这么快的药,若不是没在拉斐城见到爷爷说过的魔导材料行,也没听常年混迹森林的马丁大叔提起见过拥有神奇力量的魔兽,艾尔菲斯还真要相信魔法的存在了。

    他想,大概是这个世界有很多特殊植被,促进了药剂研究的发展吧。

    走走停停小半天,一直在仔细留意新物种的艾尔菲斯眼尖地看见前方有他半人高的野草丛里显眼的红色。

    有一小片地方树木稍微稀少点,有了充足的阳光雨露,杂草长的比其它地方茂盛许多,包括一种结了红色小果子的植株。

    艾尔菲斯心尖一颤,怀着巨大期待跑了过去,等他看清那小圆果的样子,再摘了一颗掰开看内部的模样,加上熟悉的气味——卧槽!是小番茄啊!

    快挖快挖,全部带回去种!田里终于要添一样新食材了!

    以后可以直接当水果卖,可以做番茄炒蛋、番茄蛋花汤、番茄牛腩、番茄酱,还有各种茄汁类菜品,过不了多久天就很热了,他要来一份糖拌番茄!虽然不是白砂糖……嗐,将就吧。

    其他人跟着他一起挖,还好奇问他:“艾尔,这个好吃吗?”

    这个颜色还是很诱人的,可惜都被鸟啄了,没一个完好的,不然他们就要尝尝了。

    艾尔菲斯装作是第一次见,有条有理地分析,“我刚才尝了点汁水,是酸甜的,被鸟吃了这么多,应该没毒,可以试着多种点。你们不要去吃还没有变红的果子,没熟透的可能有毒。”

    众人连根挖出,带着土块一起装进了一个背篓,原本背着那个背篓的年轻人觉得背太久会很累,就放在了原地,等着晚点返回的时候顺路带回去,反正又不会被偷。

    艾尔菲斯勾着唇角,这般快乐倒是难得有一副小孩儿该有的样子。

    他没想到第一次进森林深处就有这么好的运气,连小番茄都碰上了。

    这个季节正是番茄结果的时候,再早些或者晚些时日来,就算经过刚才的地方,他也发现不了番茄的存在,因为他只认得果子,对茎叶和花都不熟悉……幸好没错过,嘿嘿!

    午餐他们就每人吃了两大馒头,还有刚才路上摘的各种野果。

    八个大背篓已经满了六个,都被留在了路上,等着返回的时候带走了。

    马丁看看太阳位置,“再往前两里地有条溪流,附近的兽类不少,大家动静都小点,别惊动了它们,再抓一只我们就回去。”

    本想抓一只能养殖的,却没想碰上一只野猪!

    众人被“哼哧哼哧”的吃食声引起了注意,循声而去,就见一只黑皮野猪正在吃树上掉下来的果子。

    这野猪嘴上有俩大獠牙,攻击性强,可不能养,但是……能吃啊!

    连艾尔菲斯都不想错过这么多肉。因为品种问题,这个世界的家猪长大后都不足百斤,大小跟现代那些几百斤的没法比,人多肉少,价格也便宜不到哪儿去,很多镇民都是几天才吃一次。

    眼前有免费的,怎么能拒绝?

    野猪吃的认真,一支箭“嗖”的一声穿透了它的颈部,野猪尖锐地叫了一声,然后倒地抽动了几下,等一众人走了过去,它已经断气了。

    艾尔菲斯看着脖颈处流下来的鲜血,目露可惜,午餐只吃了馒头的他不由咽了下口水……想吃毛血旺了。

    马丁:“血腥味会吸引猛兽,我们现在就回去。”

    背篓还空着的年轻人欲哭无泪:“我、我可能背不动。”

    这头野猪看着年龄不大,但艾尔菲斯看看它垂下来的肚子,估计少不了七八十公斤。

    “砍颗细点的树,用绳子把它四脚系在上面抬着走。”

    大家觉得这样可行,四下一看,树干不是太粗就是太细,马丁回忆了一下:“前面的溪流对面有一片节节树,粗细很合适,里面都是空的,也不重,我们去那边砍树吧。”

    艾尔菲斯本来有些累了,听他一说又有了精神,节节树?是没见过的物种诶。

    很快他们就走到地方,隔着溪流往对面一看——卧槽,那他妈不是竹子嘛!

    艾尔菲斯整个一目瞪口呆,等大家都过去了,才反应过来跟了上去。

    这些年在眼前晃的都是欧洲人面容,他潜意识受了影响,总以为自己是重生在一个类似欧洲美洲的地方,所以看见原产种花家的竹子才那么不可思议。

    但仔细想来,这个地方的气候确实适合竹子生长,冬天也不是特别冷,森林深处土地湿润,阴凉通风,出现竹林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嗅着熟悉的味道,艾尔菲斯心情甚好,马丁却不太喜欢这片林子,“我三年前才来过这边,节节树繁衍太快了,这一根根的,挨得太紧密了。”

    年轻人往里面望了望,“确实,太多了,都不好穿过去。”

    这片竹林离小镇比较远,大家没什么机会将这一植物的作用研究透。

    以往几十年路过此处的几位猎人见它不结果实,叶子又高,吸引不到食草类猎物,更不可能吸引到猛兽,想想进去了都不会有收获,大家都是绕着竹林走的。

    年轻人在砍竹子,艾尔菲斯惋惜不已,错过了竹笋生长季节……

    “帮我挖些小竹……小树苗,我带回去种。”

    马丁提醒他:“艾尔,节节树不长果子的。”

    “我觉得它有一种独特的清香,竖劈容易开裂,又有韧性和弹性,容易弯曲又不会折断,比藤条更适合编织篮子和背篓,我们拿回去试一下,如果真的做出来了,一定会比我们现在用的轻很多。”

    众人纷纷夸赞:小艾尔这么快就有主意了,果然是我们镇上最聪明的孩子!

    艾尔菲斯尴尬地笑笑,也不好解释这是老祖宗们的智慧。

    他现在蒸馒头蒸包子,都是把面团放在金属盘子上隔水蒸的,一次性蒸出的数量不多。

    格雷大叔他们也总是要隔一阵就去换面团继续蒸,挺麻烦的。

    等他用竹子编出蒸笼,到时候一笼一笼地叠起,就能一次性的蒸很多了,虽然他根本不会做蒸笼……

    无所谓,照着记忆中的样子,跟镇上会做手艺的叔婶描述一下,大家一起研究,总能做出来的。

    在小镇旁边挑一座山专门种竹子,希望过几年就能长成一片小竹林,然后方便大家取竹子做竹编用品,以后除了卖食材类,什么竹篮、簸箕、竹席什么的,都可以远销出去。

    还有竹笋,可以做清炒笋片、凉拌笋丝、竹笋烧肉、泡笋……吸溜。

    艾尔菲斯咽了咽口水,明年他就能吃上竹笋了,对了,还能晒成笋干远销出去!

    几人挖了一筐小竹子准备回去种,再另砍几棵大的,把野猪和几个背篓挑起来,就两两成组抬着东西往回走了,艾尔菲斯太矮了,他不用抬。

    有人注意到小孩儿轻快的脚步,喘着粗气感叹道:“我们几个壮小伙儿还比不过艾尔,累了这么一天,小家伙还是这么有精神。”

    艾尔菲斯身体也很疲惫,但他现在脑子里都是各种食谱和致富道路,精神亢奋着呢。

    今天运气可真好啊,除了够他们几家分的野猪肉,还活捉了两只走地鸡,还发现了一窝它们的蛋,一家整整齐齐全部带走。

    他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已经小有所成,射杀了一只狐狸,皮毛可以拿来做围脖。

    几框浆果莓果树苗、香料树苗、还有另外几种他没见过,但是觉得有利用价值的植被,带回去研究一下。

    最重要的是,他们找到了小番茄和竹子两种重要的经济作物。

    再过几年,这些好东西都会变成亮闪闪的金币了,他们利塞小镇就是团结一致、脱贫致富的典范嘛!

    什么光明神什么教廷,根本不管穷人死活的,果然还是他们财神爷靠谱啊,昨天一拜,今天发财!

    ——

    三年后。

    十一岁的艾尔菲斯又长开了一点,容貌更胜。

    现在正值寒冬,金色的阳光落在身上也驱不走冬天的凉意,身形纤长的小少年提着小竹篮,不紧不慢地走着。

    漂亮的银发用蓝灰色布条高高束起,鼻梁挺俏,精致小巧的下巴在兔毛围脖中若隐若现,他面无表情的时候,深蓝色的双眼沉静如深海,没有一点小孩儿该有的天真。

    “艾尔,篮子里是早餐?今天要吃什么?”

    路上遇到别人跟他打招呼,少年瞬间柔和了眉眼,淡红色的唇轻轻勾起,回应了这位婶婶的话,“在汤尼大叔家买了烤面包,软肉包,还有一小罐牛奶。”呼出的白气萦绕在脸前,让他多了份如梦似幻的美。

    “哎呀,这几年汤尼做的烤面包确实比以前好吃了点,但还是硬,我的牙口都嚼不动了,我还是去买软面包好了。”

    因为馒头包子的念法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太陌生,大家总是过一会儿就忘了念法,艾尔菲斯就没再纠正过,这么多年过去,大家一直叫的是软面包软肉包的。

    “您快些去,汤尼大叔家买早餐的人可多了,去晚了就没了。”

    “嗳!”大婶也提着篮子,快步离开了。

    艾尔菲斯不是很喜欢寒暄,他迅速结束了对话,收敛了笑容,继续不紧不慢的往回走,闲适的步态倒是显得有几分温柔。

    从气质到容貌,艾尔菲斯在利塞小镇就是一道亮眼的风景线,很是引人注意,他不大的年龄更是让人觉得柔弱好欺。

    所以他吸引了一头饥饿的小狼崽的注意力,也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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