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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城依然很热闹,尤其是位临中街的地方,各类店铺门前不时地发出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以此来吸引顾客,纷杂的声音和穿梭的人流,整个中街显得分外有商业气息。
林枫站在窗前,客栈二楼刚好可以俯视中街,路上过往的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一辆马车落入林枫的眼帘,车夫是个四十开外的壮汉,身形健硕,拉车的是两匹很普通的青色马儿,马车很普通,从马鞍的配备到车厢的用料,都可以判断出,这只是一个极为普通的马车而已,乘车的人也绝不会是豪门或是富贵之人。
它正是青龙门葛旭带着弟子一直暗中保护的车辆,车里的人就是监察御史袁忠兴一家三口。如果袁忠兴只是一个监察御史,无论他名声多么显赫,也不值得林枫派人暗中保护,而袁忠兴的妻子苏晓霜才是那个真正被保护的人。
马车缓缓地停在林枫对面的客栈,除非有特别急的事情,否则这个时间任凭谁也不会选择出城,不然晚上只能在车里过夜。袁忠兴要到三原县赴任,就算他要按时报到,也不会火烧屁股一样地着急,何况车上还有妻女同行,他自然不会让妻女太过于劳顿。
更重要的是,出了邯郸城,便进入了汉胡杂居之地,不像帝都和大都市那般繁华,无论是吃的还是住的,都会变得艰苦。而且,进入纷杂的地域,也将面意味着危险系数的增加。
袁忠兴最先从车厢里下来,他个子不高,身材消瘦,长脸白面,一副书生打扮,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书卷气,就连举手投足之间,也是一副文人的模样,只是脸上带着淡淡的阴郁之色。
接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跳下车,眉眼之间倒是有几分袁忠兴的模样。
当一位少妇从车厢里走出时,林枫的眼神骤然一聚,全身肌肉因紧张而变得有些僵硬,神情甚至有些呆滞。
十四年已经很久了,时间足可以淡化以致于忘掉很多人、很多事,但是,有些人、有些事却注定无法忘却,甚至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磨灭,如同刻在心头的咒语一般,苏晓霜正是被刻在林枫心头的那个人。
苏晓霜虽然一副极为普通的装束,却仍然无法掩饰她惊人的美丽,如若凝脂般的皮肤更加映衬出少妇的魅力,衣着的普通无法掩盖她高雅端庄的举止,她有如一朵盛开的牡丹光彩照人,只需站在那里便可鹤立鸡群。
袁忠兴扶着苏晓霜,看得出他对妻子很温柔也很呵护,即使他现在落难了,心里很苦楚,但他仍然没有忽略照顾他的妻子。
但在林枫的眼里,苏晓霜却如芒棘一般刺痛着整个心房,原本青梅竹马属于他的女人,却早已成为了别人的贤妻良母,或许,她早已忘记了那个稚嫩的少年林枫,她的心早已属于眼前这个一身书卷气的男人。
直到苏晓霜已经走进了对面的客栈许久之后,林枫似乎才从出神的状态中舒缓过来,他在心底轻轻地发出了一声唉叹:真是事态无常、造化弄人!
是的,世事变化无常,人生起伏跌宕,这就是命运,谁也无法揣测和改变的命运!
林枫独自坐在房间里愣愣出神,十四年了,他曾无数次幻想过她在哪里?她过的怎么样?自己会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见到她?但是,却从没想过会是以这样一种情形见到了她!
林枫在宽慰着自己那颗哀伤的心:人生一定会错过很多美好,包括人和事,或许,错过的本就不属于自己。
林枫将窗户关得严严实实,他不想再向对面的客栈看上一眼,因为看上一眼,心就会痛上一分。她已经有了不错的归宿,她应该得到属于她的幸福,她的生活不应该受到打扰,尤其是自己,更不应该出现在她面前。他也不敢再去回忆过去,只要想起那段两小无猜愉悦快乐的往事,他的心就会心酸。谁也无法改变事实,既然已经过去了十四年,那就让往事成为一段记忆吧!
林枫决定明天返回林园,他相信青龙门完全可以保护好苏晓霜一家平安到达三原县,即使有些意外,葛旭十二人也能够处理。至于到了三原县以后,就看袁忠兴自己的本事了,林枫毕竟不可能派人保护他们一辈子。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林枫的思绪,宋成慌里慌张地闯了进来,急不可耐地跑到林枫跟前,低声说道:“林大哥,我看到肖正义了。”
林枫脸色一寒,道:“你确定他是肖正义?”
宋成点了点头,道:“确定!我已经打听清楚了。我刚才到聚仙酒楼买点熟食留着明天吃的,碰巧看见七八个江湖人到二楼包间,他们身上都带着兵器。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穿的很气派,还有两个瘦高老头,一副牛哄哄的怪模样,眼睛好像长到天上了。我悄悄到二楼听了一下门缝,别人都管穿着气派的人叫肖大侠,后来我打听了一下店小二,原来他就是义云山庄的肖正义。”
林枫暗道:肖正义到了邯郸城?他不是要去林园找自己和云飞吗?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个被称为大侠的家伙到底要干什么?
林枫道:“我知道了,你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我们好赶路。”
宋成道:“我们还要去三原县吗?”
林枫道:“嗯。”
宋成见林枫一副略有所思的神态,他便将一壶酒和一包酱牛肉、一包炒蚕豆放在桌子上,轻手轻脚地离开了房间。
肖正义一行七八个人来到邯郸城的消息,让林枫突然改变了想法,他要继续跟随袁忠兴一段路程,至少可以看清肖正义的真实意图。肖正义不可能无缘无故来到邯郸城,他到底是冲着袁忠兴?还是知道自己和云飞也来到了邯郸城呢?他难道想在邯郸城对自己下手吗?
这一夜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但却过得很安静,没有一点波澜。袁忠兴一家安然无恙,肖正义也没有对林枫下手。
袁忠兴一家三口吃过早饭后,便坐上马车开始上路。大约一刻钟后,林枫的马车不急不缓地沿着袁忠兴走过的方向行驶,宋成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表情严肃地驾车,连一句嬉笑的话也没有了。
邯郸城离的越来越远,大半天的路程后,逐渐开始变得人烟稀少,越来越荒凉,袁忠兴的心里真是五味杂陈,从喧嚣的帝都到荒芜的三原县,真是从天上到地狱般的感觉,现在才只是刚刚看到了一点荒凉的景象而已,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正在踏上黄泉的路上。
马车刚刚进入一片山丘,袁忠兴感到有种肃杀的感觉,他似乎有种不祥的预感,突然变得紧张起来,本就白皙的脸已经有些苍白,不自觉地握紧了妻子苏晓霜的手,苏晓霜也感觉到了他的紧张和不安,脸上露出了温暖的笑容,以此来安慰丈夫那颗忐忑不安的心。
马车终于在袁忠兴紧张不安中穿过了山丘,前方是一大片树林,没有一点人烟的痕迹。
这时,只见另一条路上远远地卷起一道尘烟,二十多匹快马正向他们驶来,纷杂的马蹄声裹挟着一股凛冽的杀气。
袁忠兴急忙对驾车的中年人说道:“王大哥,快、快跑!”
驾车的老王似乎也已经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扬起鞭子,狠狠地抽打着两匹马,让马儿跑得快一些,离危险远一点。
马车已经跑到了极速,要是再快的话,要么会翻车,要么会把车颠散架。
马车无论跑的多么快,也终究不如骑马跑的快,现在已经可以完全肯定,二十多匹快马就是朝着袁忠兴来的,虽然错过了岔路口,却对马车紧追不舍。
马车刚刚跑进树林一半时就被二十多匹快马追上了,老王不得不勒住马,将马车停了下来,因为至少有五匹已经在前方挡住了去路,马上的人晃动着明晃晃的弯刀。
十几匹马围着袁忠兴的马车转了一圈又一圈,袁忠兴就算是想装傻也装不下去了,何况他并不是真傻,他只是迂腐而已。
袁忠兴虽然是读书人,但他终究还算是个男人,面对二十匹高头大马,面对二十柄明晃晃的弯刀,他还是推开上车厢,独自一人跳下了马车,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裹。
当袁忠兴看到马上的人时,他的心再次沉到了谷底,从这群人的装束打扮和长相完全可以判断得出,这是一群鲜卑人。
鲜卑人的野蛮和凶残是出了名的,在他们的眼里,没有道德伦理,只有生存和利益,他们甚至以人肉为食,凶残至极。
袁忠兴硬着头皮大声喊道:“各位英雄好汉,这是我全部的银两,送给各位好汉吃酒,请好汉高抬贵手,让开一条路,让我们过去。”
一个面白黄须的中年男子勒住了马儿停在袁忠兴面前,他应该是这些人的带头人。中年人一脸凶相,双眼如狼一般地盯着袁忠兴,问道:“你叫袁忠兴?”
袁忠兴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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