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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第一部的开头,是以华生的第一视角来叙述的。
简洁的介绍,让“我”的形象跃然纸上。
华生是一名军医,因伤从战场上返回英州,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花费不大的住处,于是乎,华生就找到了福尔摩斯合租。
“原来是这样……”
“不是军医侦探,我说呢……”
“这才是这部的主角福尔摩斯,期待!”
“感觉是本本格推理系列啊啊!”
……
第一批拿到《福尔摩斯》的读者,顿时沉浸在了书籍之中。
而且比起《哈利波特》前期的缓慢,《福尔摩斯》一上来可谓是完全吸引了读者们的眼球,就在第一章,华生与福尔摩斯刚刚相遇的时候,读者们就被震撼了。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在见到华生的第一面,福尔摩斯就这般说道,顿时令读者们一愣!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福尔摩斯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与华生探讨着有关于血液的实验,在这段描写中,实际上就是在进行人物塑造,从说话的谈吐语气,到对于化学知识的熟悉。
说起来,在前世的评价中,福尔摩斯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才,知识面非常广,同时也狭窄,仿佛专门为打击犯罪储备。
对文学知识,哲学知识,天文学知识,政治学知识几乎是一窍不通。
可是对于打击犯罪所需要的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乃至是地质学知识,都有着很深的造诣。
“贝克街221号。”
李璃月喃喃念叨道。
这是华生与福尔摩斯的住所,同样是任何前世的福尔摩斯迷都记得的一个住所!
剧情的节奏很快,几個刑期过去,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多了些了解,在华生的视角之中,福尔摩斯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极其惊人的,并且在一些稀破古怪的知识领域以内,学识异常渊博!
“竟然是这样的侦探形象吗?”
不同作品里的侦探形象不同,可毫无疑问的是,福尔摩斯这个形象从描述来看是极具魅力的。
不断的辛勤工作,获得更多的知识。
“案件要来了吧!”
“悬疑推理,这才是重点。”
“没想到老贼竟然真的会写本格推理啊,这个难度很高啊!”
“千万不要质疑老贼……”
接下来,剧情不出读者们的预料,案件到来!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在就昨夜,劳瑞斯顿花园街一间屋子里发生了一件凶杀案,死者是米州人,该尸衣着齐整,袋中装有名片,既没有被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说明致死原因之证据。
唯一的线索,是从死者身上还滚下的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的RACHE“复仇”一词。
屋子里面虽有几处血迹,可是死者身上并无伤痕。
这是警察厅的侦探来信邀请福尔摩斯探案!
而这部《血字的研究》,正式拉开了帷幕。
……
“卧槽!将案件设置的这么牛逼?”
“还是这个年代的侦探对味,现在刑侦和十九世纪的侦探已经完全不是一个东西了!”
“虽然是英州风格的,可是我看起来比《哈利波特》的时候更流畅啊!”
观众们纷纷感慨道,脸上的兴奋之色愈加浓郁。
现代的刑侦技术不可谓不先进,先进到计算机算法能够根据某个人的衣服或者走路姿势就从海量监控中找到一个人的行动轨迹。
所以现代的悬疑作者很多时候都不会将故事放在刑侦技术先进的现代,因为会失去非常多的悬念感以及情节转折。
就算是《长夜难明》《无证之罪》,背景都是在二十年前。
束手无策的警察,求助福尔摩斯。
这样的一个剧情模式,让读者们瞬间就有了代入感!
而接下来的故事里,所有的九州读者,都将随着福尔摩斯一起,用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科学知识、缜密的逻辑推理、超人的胆识与智慧来破解这个扑朔迷离的案情。
福尔摩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
经过现场观察、对血字的研究和综合情况分析,福尔摩斯此刻俨然更有把握……
……
“这个篇幅……”
“感觉就像一个开篇啊。”
李璃月是一名专业的悬疑作者,所以能够看的出来,这一部《血字的研究》,无论是从剧情上还是案件的设置上,都不算是复杂。
只不过老贼这个人物塑造强大的特点,真的是令其他的作者们垂涎三尺!
这部《血字的研究》,在整个《福尔摩斯》的系列案件中都不算出色,包括在前世各大书籍网站的评价上,评分都算不上高。
可意义非凡的是,这部作品是《福尔摩斯》的第一案!
而从第二部的作品《四签名》开始,才是真正扬名之时。
……
“这么简单?”
“竟然这么巧妙……嘶……”
“老贼这是什么意思?”
《血字的研究》破案过程极为简单,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
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并且还有同伙。
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了凶手霍普!
迅速的破案,让读者们都是一阵措手不及!
可措手不及之下,并不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失望,而是好奇!
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所有的读者,包括书中的人物,都被蒙在鼓里。
罪犯突然落网?
怎么杀的人?
为什么杀的人?
福尔摩斯究竟是怎么得知罪犯是谁的?
十万字的内容,并不算复杂,可却比之前的作品多了一份简洁。
后半部的内容,就是经典老贼式写法,正叙、倒叙和插叙,将整个故事娓娓道来,让读者们悬着的心慢慢舒展。
从犯人霍普年轻时在米州的经历开始,叙述了被害者杀死了霍普心爱的爱人及其父亲,以及霍普如何一路追随仇人来到伦敦并实施复仇到被抓捕的过程。
在这段讲述之中,读者们竟都在为凶手霍普的悲壮而感慨。
之所以会如此轻易的抓住凶手,就是因为霍普得了绝症,生死早已置之度外,被捕时,脸上更是挂着微笑,直到在监狱死去的时候,都挂着微笑。
从读者的直观感受来说,整个作品将推理与故事巧妙的结合在了一起,虽然重点不是整个的推理过程,可依旧不乏是一部精彩的作品!
正是因为这样,有不少读者在看完《血字的研究》之时,情感都是十分复杂的。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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