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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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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元帅先生来了,不一会儿布弗莱夫人也从巴黎赶到了。他们做到了卢森堡夫人所应该做的事。我被恭维了一番,羞于改口,自此,问题就只在于逃往何处和何时动身了。卢森堡先生建议我先在他家里匿名隐藏几天,好商量商量,比较从容地采取措施,我不同意,也没有采纳要我秘密跑到老圣堂区的建议。我坚持当天就走,不愿到什么地方躲藏起来。

我感到在法兰西王国里有些隐秘的、强有力的敌人,所以我认为,尽管我留恋法兰西,我还是应该走出国境,以保证我的安宁。我最初的想法是到日内瓦退隐,但是只消片刻的考虑,就打消了我去做这种傻事的念头。我知道法国内阁在日内瓦比在巴黎还更有力量,如果它决计要困扰我,就绝不会让我在日内瓦比在巴黎更安静些。我知道我那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曾在日内瓦议会里引起了仇恨心理,这种仇恨越是不敢表现出来就越危险。最近我知道,在《新爱洛伊丝》出版的时候,日内瓦议会在特龙香大医师的敦促之下曾匆忙禁止它发行,但是一看连巴黎也没人响应,它就自惭冒失,又把它的禁令撤回了。我毫不怀疑,它这次既然觉得机会更为有利,就一定要尽力利用的。我知道所有的日内瓦人尽管表面上做得那么漂亮,心里却对我怀有一种隐秘的忌妒,只等机会一到就去泄愤。不过,爱国热忱召唤我回到祖国去,而且如果我能指望在祖国安安静静地生活下去的话,我就会毫不犹疑地这样做。但是,既然荣誉与理智都不容许我以逃亡者的身份回到祖国去避难,我就只好作出这样的决定:在靠近祖国的地方待下,到瑞士去等着,看看日内瓦将对我作出什么决定。人们过一会儿就会看到,这种犹豫的时间并未持续多久。

布弗莱夫人很不赞成我这个决定,再次努力劝我渡海到英国去。她未能使我动摇。我一向就不爱英国,也不爱英国人;布弗莱夫人的全部辩才远没有战胜我的憎恶,却似乎把这憎恶反而加深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既已决定当天离开,他们一清早就对外面说,我已经动身了;拉·罗什是我派去拿我那些文稿的,他连对戴莱丝也不肯说我是不是真的动身了。自从我决定将来有一天要写我的回忆录以来,我就积累了很多信件和其他文件,需要来回好几趟才能拿完。这些文件的一部分,已经挑选好的,都放到一边了,上午剩余的时间,我就忙着挑选其余的部分,以便把可能有用的带走,剩下的一把火烧掉。卢森堡先生很乐意帮我做这项工作,谁知需要的时间太久,上午没有做完,哪还有工夫去烧呢。元帅先生自告奋勇,答应由他负责挑选剩余的文件,把不要的亲自烧掉,不交给任何人,并把挑出来的寄给我。我接受了这个盛意,乐于摆脱这件差使,好跟我最亲爱的、行将永别的人们在一起度过我剩下的那为数不多的几个小时。他拿上我在放这些文件的房间的钥匙,并且在我的恳切请求下派人去把我那可怜的姨妈我来——她当时正急得要死,既不知道我究竟怎么样了,又不知道她将来会怎么样,她时刻等着法院的人的到来,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怎样回答他们。拉·罗什把她带到府里来了,什么话也不对她说,她原以为我已经走远了,一看到我,她就一声尖叫,扑到了我的怀里。啊!友情,心灵的契合,习惯,亲密!在这甜蜜而又惨痛的一刹那间,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么多幸福、温馨、安谧的日子全都涌上了心头,使我在近十七年几乎没有一天不形影相随的生活之后,更深切地感到第一次别离的锥心之痛。元帅看到我们这样的拥抱也忍不住流下泪来,他走开了。戴莱丝不愿意再离开我。我叫她想到,她这时跟着我走是多么不便,同时她又是多么有必要留下来,为我清理衣物、催收款项。依惯例,每逢下令逮捕一个人。就要提走他的文稿,查封他的衣物或开具衣物清单,并指定一个保管人。因此她必须留下来办理善后事宜,对一切都尽可能作最妥善的处理。我答应她不久就会跟我相会,元帅先生也保证我的诺言,但是我始终不愿对她说出我要到什么地方去,以便将来逮捕我的人逼问她时,她可以照实说她毫无所知。我临别拥抱她时,内心里也感到一种异常的激动,在一阵激奋之中——唉!这激奋具有何等的预言意味啊!我对她说:“孩子,要拿出勇气把自己武装起来。你在我幸福的日子里曾跟我共安乐,今后,既然你愿意这样做,就要跟我共患难了。从此以后,等着你的只是跟在我后面受侮辱、遭灾殃。这个可悲的日子为我启开的命运是要把我逼到最后一息的。”

现在我剩下要做的就是考虑动身的事了。法院的人原该是十点钟就来,我动身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他们还没有到。我们早就商量好了,我将租用驿马。我没有轿车,元帅先生就送了我一辆三轮小篷车,并且临时借给我两匹马和一个车伕,把我送到第一个驿站。到了驿站,由于他事先的安排,人家就毫不留难地给我提供了驿马。

因为我没有在席上吃午饭,也没有在府第里露面,夫人们就到我整天没有离开的那层底楼来跟我告别。元帅夫人拥抱了我好几次,神色相当悲凄,但是在这几次拥抱中,我不再感到两三年前她动辄拥抱我时的那种亲热劲儿了。布弗莱夫人也拥抱了我,并且对我说了些很亲切的话。有一个人的拥抱使我更感惊讶,那就是米尔普瓦夫人,当时她也在场。米尔普瓦元帅夫人是个非常冷淡、端庄而矜持的人,我觉得她还没有完全摆脱洛林家族那种与生俱来的傲气。她从来没有对我表示过很多的关注。也许因为我受宠若惊,便对自己着意抬高这次宠遇的价值,也许因为她在这次的拥抱里确实放进了一点凡属高贵心灵都生而有之的那种同情心,反正我在她的动作和眼神里发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强有力的东西,直沁入我的心脾。后来我想起这件事,常作这样的猜测:她既然知道我注定要走上什么样的一条末路,就一定是情不自禁地对我的命运动了一刹那的怜悯之情。

元帅先生一直不说话,脸上苍白得和死人一般。他一定要送我上车,车子是停在饮马池边等我的。我们俩穿过了整个花园都没有说一句话。我身上带着花园的钥匙,我就用这钥匙开了园门,之后,我没有把钥匙放回口袋,默默无言地递给他了。他接着钥匙,激动的神情令人吃惊,从那以后,我时常情不自禁地想到他的这种表情。我一辈子也没有遇到比这次别离更痛苦的时刻了。拥抱是长久的、默默无言的:彼此都感到这一次拥抱就是最后的诀别。

在巴尔与蒙莫朗西之间,我遇到一辆租用的马车,里面坐着四个穿黑衣服的人,微笑着向我打招呼。根据后来戴莱丝给我说的法院来人的面容、到达的时刻以及他们表现的态度,我绝不怀疑那四个人就是他们;特别是后来我又听说,我的逮捕令不是象人家预告我的那样在七点钟发出,而是到中午才发出的。我必须直穿巴黎。一个人坐在敞开的篷车里藏得当然不会很严密,我在街上看到好几个人向我打招呼,样子象是很熟,可是我一个也不认得。当晚,我绕道从维尔罗瓦领地经过。在里昂,驿运的客人通常都得要带去见城防司令。这对于一个既不愿说谎又不愿更姓换名的人来说,可能是很尴尬的。我就带着卢森堡夫人的一封信去找维尔罗瓦先生,请他设法为我免除这件苦差使。维尔罗瓦先生给了我一封信,结果没有用上,因为我没有经过里昂。这封信现在还封得好好的存放在我的文件里。公爵先生苦苦敦劝我在维尔罗瓦过夜,但是我宁愿重登大路,所以当天又走了两站路。

我的车座很硬,我身子又不舒服,不能多赶路。此外,我的样子又不够威风,不能使人家好好地服侍我,而在法国,大家都知道,要驿马感到鞭子,就非经过车快的肩膀不可。我以为多多塞钱给执疆人,就可以补充我言不惊人、貌不压众的缺陷,谁知结果更糟。他们以为我是当差的下人,平生第一次坐驿车。从此我就只能得到些驽马,自己也成了车伕的笑料。我最后只好耐下性子,什么也不说,凭他们的高兴去赶路——其实我一开始就应该这样做的。

我是有法子使我在旅途中不感到寂寞的,那就是对最近的一切遭遇来一番思索,弄个水落石出!但是我既没有这样的性格,也没有这样的心情。说来也真怪,已经过去了的灾难,不管它隔得多么近,我是很容易忘记的。当灾难还没有来到时,稍一想及就使我惊慌不知所措,可是灾难一旦发生了,对它的回忆也就非常淡薄,而且也非常容易消失。我这个害死人的想象力,它不断地使我烦恼,使我总想预防尚未发生的灾难,而且使我的记忆不能专注,不让我把已经过去的灾难再回想起来。对于木已成舟的事情,就用不着再预防了,而且再去想它也徒劳无益。我的苦难可以说在发生以前就已经叫我受尽了,在等待期间,我越是感到痛苦,忘记也就越发容易;而与此相反,我总是不断地记住我过去的幸福,我回想它,咀嚼它,可以说是什么时候愿意就什么时候能重新享受一次。我感觉到,我就是亏了有这种绝妙的秉赋,所以从来就不晓得什么叫作记仇。这种记仇的脾气,由于对所受的侮辱耿耿于怀,所以经常在一颗好报复的心里发酵,它恨不得叫仇人受尽痛苦,然而自己却先受尽痛苦了。我生性急躁,在感情冲动时曾感到气愤,甚至感到狂怒,但是报仇的欲念从来没有在我心里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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