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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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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几天之后,他就派人送了一篮野味给我,我敬领了。过了不久,他又派人给我送了一篮来,同时他的一个从猎武官承旨写信告诉我说,那是殿下狩猎的成绩,是他亲手打到的野味。我还是敬领了;但是我写信给布弗莱夫人说,再送,我就会不接受了。这封信受到异口同声的谴责,并且也实在是该受到谴责的。礼品只是些野味,又来自一个宗室亲王,他派人送来时又那么客气,而竟然加以拒绝,这不是一个要保持独立不羁的高尚之士所表示出来的细腻,而是一个不识身份的鲁莽之徒所表示出来的粗鄙了。我从来不能在我的函稿集里重读这一封信而不感到脸红,而不怪我不应该写。可是,我写我的《忏悔录》,究竟不是为着讳言我的愚蠢行为的,这次的愚蠢行为太使我恨我自己了,不容我把它隐瞒起来。

如果说我没有做出另一件蠢事,变成他的情敌,那也只是差一点儿罢了。布弗莱夫人那时还是他的情妇,而我却一点也不知道。她跟罗伦齐骑士一起来看我,来得相当勤。她那时还很年青貌美,装出了一副古罗马人的派头,而我呢,又总是一副浪漫色彩;这就有点气味相投了。我几乎着了迷;我相信她看出来了,罗伦齐骑士也看出来了,至少他跟我谈起过,而且并没有叫我泄气的意思。可是,这一次我可老实了,到了五十岁也该是老实的时候了。我在《给达朗贝的信》里曾把那班人老心不老的胡子佬教训了一番,现在还言犹在耳呢,而我自己如果不能接受教训,那就太难为情了;而且,我既听到了我原先不知道的那件事,若不是完全晕头转向,就绝不能跟地位这样高的人去争风。最后还有个原因,我对乌德托夫人的那段痴情也许还没有完全医好,我感到从此以后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在我心里代替她了,我这一辈子都和爱情永诀了。就在我写这几行的时候,还有个少妇看中了我,我方才还从她那里受到很危险的挑逗,眉目传情,乱人心曲。但是,如果她假装忘记了我这花甲之年,我却记住了呢。这一步路我没有摔跤,就再也不怕失足了,这一辈子都可以保险了。

布弗莱夫人既然看出了她曾使我动心,可能也就看出了我曾把这点波动压了下去。我既不那么傻,也不那么狂妄,会以为在我这样的年龄还能引起她的兴趣;但是根据她对戴莱丝所说的某些话,我相信我曾引起她的好奇。如果这是事实,如果她因为这点好奇心没有得到满足就不肯原谅我的话,那么,就必须承认,我真正是生来就注定要做我易于动情这个弱点的牺牲品的,因为爱情战胜了我,我就那么倒霉,我战胜了爱情,我又倒霉得更加厉害。

在这两年里为我做向导的那个函件集,到这里结束了。今后我只有步着我回忆的痕迹去前进了,但是在这个残酷的阶段里,我的回忆是如此清晰,强烈的印象又留得如此深刻,以至我尽管迷失在我的灾难的汪洋大海里,还是不能忘掉我第一次沉船的那些详细情形,虽然沉船的后果只给我留下了一些模糊的回忆。因此,我在下一章里仍然能走得相当稳当。如果我再走远一点,就只好在暗中摸索了。

第十一章

  一七六0年年底,久已付印的《朱丽》尚未出版,就已经开始轰传了。卢森堡夫人在宫廷里谈过它,乌德托夫人在巴黎谈过它。后者甚至还得到我的允许,让圣朗拜尔把手抄本给波兰国王读了,国王欣赏之至。我也叫杜克洛读过,他在法兰西学士院里谈起它。全巴黎都急于要看这部小说:圣雅克路各书商和王宫广场的书商都被打听消息的人包围起来了。最后,它终于出版了。而它取得的成功,与常例相反,没有辜负人们期待它的那种急切心情。太子妃是最早读到的人之一,她对卢森堡先生谈起它,说是一部绝妙的作品。在文学界,观感颇不一致。但在社会上却只有一个意见;特别是妇女界,她们对作品也好,对作者也好,都醉心到这样的程度,如果我真下手的话,即使在最上层的妇女当中,也很少是我所不能征服的。关于这一点,我有许多证据,不过我不愿意写出来,而这些证据,不必经过实验,就能证实我的这个论断。说也奇怪,这部书在法国比在欧洲其他国家都更成功,虽然法国人不论男女,在这部书里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对待。和我的预料完全相反,它在瑞士取得的成功最小,而在巴黎取得的成功最大。是不是友谊、爱情、道德在巴黎就比在别的地方地位更高呢?毫无疑问,不是;但是在巴黎还有那种精细的感觉,它使人的心神往友谊、爱情、道德的形象,使我们珍惜我们自己已经没有、却在别人身上发现的那种纯洁、缠绵、敦厚的感情。今天,到处一片腐化,风化和道德在欧洲都已荡然无存了。但是,如果说对风化和道德还有若干爱慕之情存在的话,那就必须到巴黎才能找到。

要想透过那么多的成见和假装出来的激情,在人心中辨别出真正的自然情感,就必须善于分析人心。要想,如果我敢这样说,要想感觉到这部作品里充满着的那种种细腻的感情,就必须有精审入微的分寸感,而这种分寸感只能从高级社会的教养中得来。我不怕拿这部书的第四部分跟《克莱芙公主》相比,并且我肯定,如果这两部作品的读者都是外省人的话,他们永远不会感觉到它们的全部价值。因此,如果我这部书是在宫廷里获得了最大的成功,那也是不足为奇的。书中满是生动而含蓄的传神之笔,只有在宫廷里才能得到欣赏,因为宫廷里的人较有训练,易于体会弦外之音。不过这里还要区别一下,有一种机灵人的精细只表现在体察恶事上面,到只有善事可看的地方便什么也体察不到了,对于这种人,读这部书肯定是不相宜的。比方吧,如果《朱丽》是在我心中的某个国家发表的话,我断定没有一个人能把它读完,它一出世就会夭折的。

人们关于这部作品给我写的许多信,大部分我都收集起来了,辑成一札,现存那达雅克夫人手中。万一这个函件集发表出来的话,人们会看到里边有好些希奇古怪的言论,可以看到意见是如何分歧,说明跟社会大众打交道究竟是怎样一回事。有一点是人们在这部书里所最忽视、而同时又将永远使这部书成为独一无二的作品的,就是题材的单纯和趣味的连贯。整个趣味集中在三个人物身上,贯穿了六卷,没有穿插,没有传奇式的遭遇,而无论在人物方面还是情节方面,没有任何邪恶之处。狄德罗曾大棒理查生,说他的场面千变万化,人物层出不穷。诚然,理查生有他的长处,他把所有的场面和人物的特点都很好地描绘出来了,但是,在场面和人物的数量方面,他与最乏味的小说家同出一辙,他们总是拿大量的人物和奇遇来弥补他们思想的枯窘。不断地表现闻所未闻的事件和走马灯似的一掠而过的新面孔,用这种办法来刺激读者的注意是容易的,但是要把这个注意力经常维持在同一个对象上,又不借助神奇的遭遇,那就显然比较困难了;如果在其他一切都相等的条件下,题材的单纯更能增加作品的美的话,那么理查生的小说虽然在许多方面都高人一等。在这一方面却不能和我这部小说并驾齐驱。然而我知道我这部小说现在死寂了,我也知道它死寂的原因何在,但是它将来是一定要复活的。

我的全部顾虑就是由于追求单纯而使故事的发展变得沉闷,我怕自己没有能力把趣味一直维持到底。有一个事实把我这种顾虑打消了,而单是这一事实,就比这部作品所给我招来的一切夸奖都更使我高兴。

这部书是在狂欢节开始时出版的。一天,歌剧院正要举行大舞会,一个书贩把这部书送到达尔蒙王妃手里。晚饭后,她叫人给她上装,好去跳舞,然后一面等候,一面就拿这部新小说读将起来。半夜,她命令套车,接着又继续读。有人来报告说车套好了,她没有答话。她的仆从看她读得忘形了,便来报告她说,已经两点了。她说:“还不急,”仍然读个不停。过了一阵子,因为她的表停了,便揿铃问几点钟,人家对她说四点钟了。“既然如此,”她说,“赴舞会太迟了,把车上的马卸下吧。”她叫人给她卸装,然后一直读到天亮。

自从人家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之后,我老想见见达尔蒙夫人,不但要从她口里知道这件事是否完全真实,也因为我老是这样想:一个人对《爱洛伊丝》发生这样强烈的兴趣,准是有那种第六感,那种道德感,而世界上具有这种第六感的心灵太少了,没有这第六感,谁也不能了解我的心灵。

使妇女们对我发生如此好感的一点,就是她们都深信我是写了自己的历史,我自己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这种信念大根深蒂固了,以至波立尼亚克夫人竟写信给韦尔德兰夫人,托她求我让她看看朱丽的肖像。大家都深信,一个人不可能把他没有体验过的情感写得那么生动,也只有根据自己的心灵才能把爱情的狂热这样地描绘出来。在这一点上,人们想得是对的,的确,我这部小说是在最炽热的心醉神迷中写出来的;但是人们以为必须有实在的对象才能产生出这种心醉神迷的境界,那就想错了;人们绝对意识不到我的心能为想象中的人物燃烧到什么程度。要不是有若干青年时代的遥远回忆和乌德托夫人的话,我所感到的和描写的那些爱情只能是以神话中的女精灵为对象了。我既不愿肯定、也不愿驳斥一个于我有利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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