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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她都从自己房间的窗户里看见教堂的钟楼、村庄和白色的屋宇;尤其是高踞山顶的威严的沙斯顿小镇特别惹人注意;小镇的窗玻璃在夕阳里闪闪发光,宛如一盏盏灯火。她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即使这个山谷和这个山谷附近的地带,她通过就近观察而熟悉的地方只有一小片。远离山谷的地方她就去得更少了。四周山峦的所有外形她都熟悉,就像熟悉她的亲戚的面孔一样;但是对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她就只能根据在乡村小学学到的知识加以判断了。到今天她离开学校还只有一两年的时间,她离开学校的时候,她是学校里学得最好的学生。
在她上学的日子里,和她同龄的女孩子都很喜欢她,在村子里可以经常看到她们三个女孩子走在一起——她们的年龄几乎一样大小——放了学肩并肩地从学校回家。苔丝走在中间,穿一件毛料连衣裙,连衣裙原先的颜色已经褪掉了,变成了一种无法形容的模糊颜色;连衣裙外面穿一件粉红色的印花连胸围裙,上面有精致的网状花纹;她迈开两条细长的腿走路,腿上穿着紧身长袜,膝盖部分尽是一些抽丝小洞,那是她跪在路上和草坡上寻找植物和矿物中的宝贝撕破的;那时候她的头发是土灰色的,披在头上像挂锅的钩子;她两边的女孩子用手搂着苔丝的腰;苔丝的两条胳膊就搭在两个女孩子的肩膀上。
苔丝渐渐地长大了,开始懂事了,这时候,她感到自己就像是一个马尔萨斯的门徒,来看待她母亲糊里糊涂地给她生下的一群弟弟妹妹了,因为养育他们、照顾他们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她母亲的智力只是一个快活小孩子的智力。对她自己家里一大群听天由命的孩子来说,琼·德北菲尔德简直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且还不是最大的一个。
但是,苔丝对她的弟弟和妹妹却很疼爱、呵护,并尽力帮助他们,一放学回家,她就到附近的农田里割草、收庄稼,做一个帮手;或者去帮着做她喜欢做的事情,如挤牛奶、搅奶油,这是她从前在父亲养牛时学会的;因为她的手指头灵活,所以这种活儿她干得比成人还好。
她年轻的肩上担负的家庭重担,似乎一大大加重了,因此她应该作为德北菲尔德家的代表去德贝维尔的府上,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我们必须承认,在这种情形下,到那儿去的苔丝就是德北菲尔德家向外显露的最好的一面。
她在特兰里奇的十字路口下了车,步行上山,向那个叫做猎苑的地方走去;她已经听人说过,在猪苑边上的平坦地上就能找到德贝维尔的居处。它不是一座普通意义上的庄园,没有田地,没有牧场,也没有让庄园主为了自己和家庭的日常开销而从他们身上把油水挤出来的牢骚满腹的农工。它不是那种庄园,而且远不是那种庄园能够相比的;它完全是一座纯粹为了享乐而建的一幢乡村别墅,除了建筑别墅所需要的土地和一小块由庄园主经管、由管家照看的养鸟的农田外,就再也没有一亩添麻烦的田地同它连在一起了。
苔丝最先看见的是用红砖盖成的门房,然后才看见屋檐上长满的厚厚的长青藤蔓。苔丝以为这就是庄园本身;她怀着惶恐不安的心情走过偏门,走到车路转弯的地点,这时候,她才看见出现在眼前的庄园全貌。庄园是最近新盖的——几乎全是新的——它也是同样的深红颜色,同偏门长满的长青藤蔓形成鲜明对照。在周围浅谈柔和的颜色的对照下,它就像一簇天竺葵的红花突现在那儿;在屋角后面的远处,展现在眼前的是猎苑的一大片柔和的淡蓝色风景——的确是一片让人肃然起敬的森林,是英国残留下来的已经不多的原始森林中的一片;在古老的橡树上,仍然还找得到朱伊德槲寄生,林中的茂密的水杉树不是人工栽种的,它们从人们把它们的枝条砍下来做弓箭的时候就生长在那里。但是,所有这些古老的森林,虽然从山坡上可以看见,但是却已经超越这片产业的边界了。
在这块幽静舒适的地产上,一切都是光明的,兴旺的,管理得井井有条;占地几英亩的温室从山坡上延伸下去,一直到了山脚下的萌生林那儿。一切东西看起来都像钱币一样——就像从造币厂里新铸造出来的钱币。在奥地利松树和四季长青的橡树的遮蔽下,配备了各种最新设备的马厩半掩半现,崇高威严,就像是为了方便教民而修建的小教堂。在一片广阔的草坪上,架着一座供装饰用的帐篷,帐篷的门朝着她的方向。
天真纯朴的苔丝站在一条砾石铺成的弯道边上,神态里半带着惊慌,惊讶地看着。在她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她到了什么地方的时候,她的两条腿就已经把她带到了这个地方;而现在看来,一切都完全和她期望的相反。
“我还以为我们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呢;可是这一家全都是新的。”她说,口气里一派天真。她心里真希望她没有那样轻易就接受了母亲的“认亲”计划,而想法在自己的家门口找到了帮助。
德贝维尔家——或者像他们最先称呼自己的那样叫斯托克·德贝维尔家拥有这儿的一切产业,在英国如此保守的这块地方看到这样的家庭,是有些异乎寻常的。特林汉姆牧师说,我们那位步履蹒跚的约翰·德北菲尔德是英国古老的德贝维尔家族唯一仅存的嫡系子孙,他说的倒是真的,或者说接近真的;他还应该加上一句,他知道得清清楚楚,叫斯托克·德贝维尔的这户人家就像他自己一样,本来就不是德贝维尔家族的真正后裔。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如果要重新嫁接德贝维尔这个急需更新复苏的名字,斯托克这户人家倒是一根上好的砧木。
最近死去的老西蒙·斯托克是北方的一个本分诚实的商人(有人说他是放债的),发财以后,他就决定在英国南部定居下来,做一个乡绅,好远离他做生意的那个混乱地方;迁居过来的时候,他感到有必要改换一个名字,这名字既要避免别人一下子就认出他就是过去那个精明的商人,又要不像原来赤裸乏味的名字那样平凡。他在大英博物馆里找到那些记载英国南部他计划移居地方的已经灭绝、半灭绝和破产家族的文献,仔细地查找了一个小时,最后认为德贝维尔这个姓看起来和听起来比其它任何一个姓都不会差:因此德贝维尔就被加到了他自己的姓上,为他自己和他的世代子孙所用了。不过他在这方面并不是一个让想法失了分寸的人,在新的基础上重建他的家庭这棵树的时候,总是合情合理地编造家族之间的通婚和同贵族的联系,从来不在严格合适的身分上加上其它的头衔。
关于这个运用想象力的杰作,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一无所知——更多的是令他们难堪;说实话,他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这种添加姓名的可能性;他们只是认为,尽管人长得漂亮也许是运气赐予的,但是一个家庭的姓氏却是天生的。
苔丝还站在那儿犹豫着,像一个沐浴的人想跳进水里去一样,不知道是跳进去还是退回去,正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从帐篷黑色的三角形门里走了出来。他是一个个子高高的抽着烟的年轻人。
她的皮肤近乎黝黑,两片厚嘴唇虽然红润光滑,但形状却长得不好,虽然他至多不过二十三四岁,但是他的嘴唇上方已经蓄上了仔细修剪过的黑色胡须,胡须的尖端向上翘着。尽管在他的身上带有粗野的神气,但是在他的绅士的脸上,在他那双滴溜直转的眼睛里,却有一种奇怪的力量。
“啊,我的美人儿,我能为你效劳吗?”他走上前来说。他看见苔丝站在那儿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又说:“不要害怕我。我是德贝维尔先生。你到这儿来是看我的还是来看我母亲的?”
同房子和庭院的差别比起来,这个德贝维尔的化身同沿用德贝维尔名字的人比苔丝所期望的相差更远了。在她的幻想里,它应该是一张老人的庄重严肃的脸,是对所有的德贝维尔的面部特征的升华,脸上的皱纹是记忆的体现,像象形文字一样代表着她的家族和英国好几百年的历史。但是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就只好鼓起勇气来应付眼前的事,回答说——
“我是来拜访你母亲的,先生。”
“我恐怕你不能见她——她是个病人,”这个冒牌人家现在的代表回答说;因为这个名叫阿历克先生的人,就是那位最近死了的绅士的独生儿子。“你的事我能不能代劳呢?你想见她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事——只是——那件事我简直说不出来!”
到这儿来认亲,这件事苔丝心里感到确实好笑,她这种感觉现在变得更强烈了,虽然她心里有些害怕他,总的说来在这儿感到局促不安,但她还是把玫瑰红的嘴唇咧开,装出笑容来,这一下真叫黝黑的阿历克神魂颠倒。
“真是太叫人难为情啦,”她结结巴巴地说;“恐怕我不好告诉你!”
“没有关系,我喜欢听叫人难为情的事。往下说吧,亲爱的,”他和和气气地说。“是我母亲让我到这儿来的,”苔丝接着说,“说实在的,我自己心里也愿意来。不过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我到这儿来,先生,是想告诉你我们都是一个家族的人。”
“噢!穷亲戚吗?”
“是的。”
“是姓斯托克的人吗?”
“不是;姓德贝维尔。”
“是的,是的;我说的姓是德贝维尔。”
“我们的姓现在读变了音,读成了德北菲尔德;但是我们有一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姓德贝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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